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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齐鲁石化氢化丁腈橡胶项目气动调节阀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12-16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重招)W齐鲁石化特种橡胶项目特种橡胶装置21台气动调节阀211101所需气动调节阀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104-3817-17313-B1

    2.项目内容:(重招)W齐鲁石化特种橡胶项目特种橡胶装置21台气动调节阀211101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单座调节阀\CL1500 1/2" A351-CF3M/316L+HF 标准型 Ⅳ 气动薄膜式 定位器+过滤减压阀
5.00
包1-气动调节阀
   
2
控制角阀\CL1500 4" A351-CF3M/316L+全部堆焊司太莱 Ⅴ 气动薄膜式 电磁阀+定位器+过滤器减压阀+位置开关
1.00
包1-气动调节阀
   
3
单座调节阀\CL1500 1" A351-CF3M/316L+HF 标准型 Ⅳ 气动薄膜式 定位器+过滤减压阀
8.00
包1-气动调节阀
   
4
单座调节阀\CL1500 2" A351-CF3M/316L+HF 标准型 Ⅳ 气动薄膜式 定位器+过滤减压阀
7.00
包1-气动调节阀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5月31日、买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卖方投标的产品必须有近十年来,在中国境内2 个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中同类工况下2 年以上良好运行的应用业绩,提供的每个调节阀业绩中包括不少于10 套高压氢气工况(压力12.0MPaG 或以上,同时温度220 度或以上)和1 套胶液黏稠工况角阀(压力等级1500LB 或以上,同时口径不小于4 寸)的应用业绩。 2.卖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及数量、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卖方投标产品的型号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的产品一致或等同。所投标的主体产品品牌原注册地必须在境外,产地不限。投标时必须提供该品牌境外商标注册证书及境外生产工厂的注册证书。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说明卖方具有的的技术和维护能力,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卖方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GB/T 19001-2016/ISO-9001-2015 认证证书、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 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QST 和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等。 5.阀门的国内制造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国外制造商必须提供产品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凡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如防爆电气阀门定位器等,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询价书的工作范围(本目录1.1)、技术规定(本目录2.1)、技术要求(本 目录2.3)、卖方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本目录2.4)以及仪表规格书和/或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2月15日8:00时至2021年12月20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5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5日09:00时。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1月05日09:00时前与张纾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季生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他关于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的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为准。 (4)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5)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流程和金额正常支付。 (6)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7)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8)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10)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11)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12)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阳光供应链采购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阳光供应链采购承诺书》)。 (13)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A)未按规定时间推动阳光供应链承诺书实施招标的。 (B)未按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C)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D)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张纾珺
   
 
电 话:
025-86486187(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zhangsj@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陈季生
   
 
电 话:
0533-7582208
   
 
电 子 邮 件:
chenjs.qlsh@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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