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运维中心炼油区域电缆对接箱增设无线测温系统安全隐患治理电力综合无线报警监测系统(招标编号:NZZ261111-2955-14153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力综合无线报警监测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运维中心炼油区域电缆对接箱增设无线测温系统安全隐患治理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电力综合无线报警监测系统\非标\1套主站+185套子站+反向型网络安全隔离装置\5G无线通讯+RS485/Linux系统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至少1份100万元以上电缆监测类或电力监测类产品供货业绩。 附合同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电缆分接箱热成像式5G无线温湿度监测终端、高压电机接线盒无线温湿度监测终端,两类监测终端主机须为同一品牌,OEM贴牌、多品牌组合不予认可。投标文件需提供两类产品检测报告、厂家授权文件佐证品牌一致性,无法满足则投标无效。(2)高压电机接线盒5G无线温湿度监测终端(盒内或盒外)须通过权威机构防爆认证,如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机械工业防爆电气设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同等次检验机构防爆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防爆合格证书)(3)热成像式5G无线温湿度监测终端须通过: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4级及以上、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4级及以上、工频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5级及以上、脉冲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4 级及以上检测报告。(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应带有CNAS和ilac-MRA标志)(4)投标人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设备并完成在齐鲁石化现场的通信测试。测试内容为,中标方设备使用由齐鲁面石化提供的5G卡 (齐鲁石化未提供则使用中标厂家提供的5G卡)安装至炼油厂区现场,现场5G无线测温测试终端与5G智慧管理机完成5G无线网络链路打通,除5G双视差检测终端与5G智慧管理机设备外,不得增加或借助其他设备进行测试。(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文件)(5)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特别是标注“★”不能有任何偏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只要有五项不满足,否决投标。(6)投标人应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健全,提供组织机构、人员清单、人员对应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本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不少于7人)。(7)投标人应具备厂房(仓库)并进行实际控制,自有厂房(仓库)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厂房(仓库)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8)投标人近3年(截止到本次招标开标日)在与齐鲁石化业务往来中,不存在经查实并正式通报的违规违纪、违反廉洁从业管理规定问题记录,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9)投标人近3年(截止到本次招标开标日)未因质量缺陷等问题被齐鲁石化或上级单位暂停交易、解除服务关系、纳入黑名单管理,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1月6日9时0分 至 2026年11月12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5.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可以选择“是否退保证金”,如选择“是”则系统自动创建退款数据,如选择“否”则不自动触发退款。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6.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8.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2)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联系人: 朱鹏辉 联系人: 屈刚
电 话: 13561634705 电 话: 0533-7582941
电子邮件: zhupenghui.ql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qugang2.qls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1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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