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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烯烃共聚物(COC)装置项目在线TOC分析仪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11-04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烯烃共聚物(COC)装置项目在线TOC分析仪\0-20ppm 2%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机柜(招标编号:NZZ261102-3809-141710)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TOC分析仪\0-20ppm 2%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机柜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环烯烃共聚物(COC)装置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在线TOC分析仪\0-20ppm 2%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机柜 2.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爆炸危险场所安装的电子式仪表必须符合GB3836 或IEC 60079 防爆标准,并取得中国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在线总有机碳分析仪(TOC)必须为一体化防爆认证,且防爆等级必须满足Exdepx II CT4 Gb 要求(附防爆证书,防爆证书中型号与投标分析仪型号必须相同)。在线总有机碳分析仪(TOC)需安装在分析仪柜中,分析仪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并提供分析仪柜防护等级证书。(3)所投标产品凡是列入CCC 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如接线箱、防爆空调、荧光灯、电加热器等,应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4)本次招标只接收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具有集成能力的集成商可视为生产商,但需提供所集成主要产品(TOC)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有效期必须涵盖合同交货期,并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包含TOC分析仪的集成业绩两份。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在线总有机碳分析仪(TOC)应该是投标品牌中新型号的产品,投标方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型号的近5年来(2019 年12 月~2024 年12 月)在石油化工或类似装置的合同业绩,业绩条件:必须有至少5 份合同业绩,3 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提供合同和销售发票(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清单页及详细技术参数)及对应技术协议须包括以下内容:仪表位号、用户名称、装置名称、分析仪类型等,扫描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TOC分析仪,其品牌、商标、规格型号必须和所提供的业绩一致。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在线总有机碳分析仪(TOC)样本必须是原厂官方纸质印刷品,不接受打印文件,语言为公司注册国或者英文,并提供该样本所对应的下载地址以备核查。(2)在线总有机碳分析仪(TOC)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应设有办事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其具有的现场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结构。(3)在线总有机碳分析仪(TOC)测量原理采用羟基氧化法、高温燃烧法、紫外光-过硫酸钠氧化法,提供选型样本予以证明。(4)在线总有机碳分析仪(TOC)性能指标:检测下限:小于50ppb;检测时间:小于6 分钟。测量精度:≤3%F.S。(5)投标方必须按照请购书的要求,对仪表进行计算、选型,提供前处理或预处理系统的方案图,保证计算结果、选型的正确性,并完全满足现场及装置的气候环境和公用工程条件的使用要求。(6)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出现技术偏差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以单独页面列出,保证其偏差说明清楚详细,偏 差超过3 项做废标处理。若无偏差,也必须说明。(7)若询价文件与资格审查条件不一致,以资格审查条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1月3日17时0分 至 2026年11月8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左曌曌 联系人: 王秀海

电   话: 18722429576 电   话: 022-63805459

电子邮件: zuozhaozhao.t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angxiuhai.tjs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11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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