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分公司新建4万吨/年包覆沥青项目EPC总承包-容器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次拟采购的是锦州石化分公司新建4万吨/年包覆沥青项目,包覆沥青装置35台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北京大运河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35台静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由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组织招标,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辽锦分公司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执行合同。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包覆沥青装置35台静设备(详见附件订货图)。设备保温钉、防火锚固件、平台垫板及其它预焊件应由设备制造单位出厂前焊接完成,具体按详细设计图纸要求执行。防腐要求以最终的详细设计图纸为准。设备制造以最终的详细设计图纸为准。
2.3 使用功能: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4 返资时间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满足深度要求的返资条件。
2.5 质保期:装置开车之日起 12 个月或货到18个月。
2.6 实施或交货地点:辽宁省锦州市锦州石化项目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2027 年01月30日至02月28日分批交货。
2.8 付款方式:
2.8.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2.8.2到货款:设备到达现场,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货款;
2.8.3安装调试款:设备安装完成并且设备通过性能考核合格后(供货商提供三方(买方、卖方、最终用户)签字的调试合格报告),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
2.8.4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2.9报价方式及组成:中标价格执行暂估总价,固定吨单价,据实结算。报价中包括完成合同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设备及材料费、制造费用、开车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费、文件资料费、数字化交付以及服务费(如开箱验收、指导安装、调试、保运、培训等)等一切费用。
2.10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免费指导安装、试运转(包括制造车间和安装现场)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中标人派人参加设备到达现场后的开箱检查及验收工作。对开箱检查及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中标人应积极处理,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解决。设备在招标人现场出现问题时,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质量期内,若由于设计和制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坏,中标人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质量保证期为自维修或更换之日起12个月。
2.11最高投标限价:4200000.00元,含税。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应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对应一级物资公开招标新增准入(A29040201中低压容器),具备有效的一级物资供应商资格,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有效的”是指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A29040201中低压容器)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3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及以上资质,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止,至少1份静设备工业装置设备成功工程应用业绩合同(稳定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已设备投运日期起算)。提供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方代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合同扫描件须涵盖合同首页、供货产品范围及规格型号、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价款页)与全额发票的原件扫描件、签字版技术协议及用户使用报告(须签字并加盖最终使用单位专业部门及以上的印章)等以保证业绩真实性。
上述资料需要能清晰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使用位置、单套处理能力、稳定运行时间、运行良好等信息,符合业绩要求的为有效业绩。不提供上述资料、提供资料不全的、提供的资料无法清晰反映出上述信息以及反映出的信息不符合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在中标结果公示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认为考察结果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中标候选人拒不配合考察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全称+曾用名(如有)”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3.6.4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3.6.5 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招标人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
3.6.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关联关系查询为准)。
3.7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7.2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判定时间以文书落款时间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出具未在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河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投标活动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存在禁止投标行为等情形、并未与上述单位及其下属所有分公司存在质量、商务等纠纷的承诺书。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已出具承诺书,但后经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河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查证认定无效的,取消中标资格。
3.7.4 投标人生产的静设备在任何行业应用案例中均未发生过爆炸、闪爆等安全运行事故(包括其成套设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7.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按招标人数字化交付的要求执行,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7.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返资时间安排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3.7.7 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投标人如无专利证书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7.8 买卖双方使用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买方)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3.8联合体、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1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6-10-26 23:59:002026年10月26日23:59,严格按照下列步骤完成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购买:
①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云梦泽智慧平台会发出提示并指向“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缴费标书费。云梦泽智慧平台操作问题咨询电话:956100转6。
②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平台,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用户名及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完成注册审核;已有账户或已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搜索拟投标的项目并按照指引完成在线缴费,标书费仅支持电汇支付。注册审核及标书费支付操作问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投标。
注意:投标登记平台与标书费支付平台为两个独立平台。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在“标段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评标期间将对标书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未按要求在中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缴纳的,投标将被否决。
4.4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https://online.bjca.org.cn/v2/#/?channelId=PT1nTXljVE13QVRN#reloaded(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操作说明中的“CA证书办理手册”的相关章节,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电话:4009197888)。
4.5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购买记录。请进入“我的订单”模块,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6-11-09 09:002026年11月9日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下:
5.1.1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CA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①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CA办理(详见本章4.4相关内容)
②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招标投标专区>下载专区),使用工具完成文件编制,导出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招标投标专区>帮助中心>操作说明中的“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
③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投标人端,在“我的项目>项目管理-投标>进入项目>网上投标”路径下,找到投标文件递交的操作界面。点击“递交”按钮,上传已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并确认签名后,投标文件递交完成。
特别注意: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5.4.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4.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保险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电汇或保险形式的,须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递交投标保证金。(具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平台的操作问题咨询电话:4008800114)。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采用保函形式的:
如为电开保函,须将电开保函传至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如为信开保函,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信开保函原件现场送达: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21号。(保函原件单独密封提交,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保函复印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保函有效期须涵盖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予以否决。
5.4.3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
5.5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6投标人在操作云梦泽智慧平台过程中,遇见任何问题、疑问或不能准确判断该如何进行操作等情况,请及时联系并咨询云梦泽智慧平台客服956100转6。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梦泽中国石油招标与采购网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步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F7座
联系人:刘永波
电话: 1862422484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东北分中心
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21号
联系人:尹志慧
电话:024-81572362
电子邮件:yinzhihui06@cnpc.com.cn
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东北分中心
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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