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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甲烷分析仪二次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9-28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级物资集中采购城镇燃气检测专用设备物资采购项目(定量甲烷分析仪、推车甲烷检漏仪)二次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级物资集中采购城镇燃气检测专用设备物资采购项目(定量甲烷分析仪、推车甲烷检漏仪)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ZY21-XN105-WZ361,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级物资集中采购城镇燃气检测专用设备物资采购项目(定量甲烷分析仪、推车甲烷检漏仪)二次。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本项目分两标包,允许兼投兼中。

标包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预估年度需求量

标包1

 定量甲烷分析仪

 《定量甲烷分析仪技术规格书》

70台

标包2

推车甲烷检漏仪

《推车甲烷检漏仪技术规格书》

60台

 

 

2.3 商务计价方式: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检测检验费、资料费、随机配件、技术培训及现场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按照单价/台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定量甲烷分析仪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24700元;标包2,推车甲烷检漏仪最高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33330元;超过控制单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2.6供货周期:整机交货期为40天。   

2.7 技术要求:标包1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定量甲烷分析仪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否则拒绝其投标;标包2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推车甲烷检漏仪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否则拒绝其投标。    

2.8 质保周期:以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代理商与被代理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时均将被否决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 9001(或GB/T19001)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ISO 9001(或GB/T19001)证书。

*5、标包1投标人应满足《定量甲烷分析仪技术规格书》所有条款并响应。标包2投标人应满足《推车甲烷检漏仪技术规格书》所有条款并响应。

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包一、包二的需响应的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承诺、投标产品参数等。所欲需响应的条款均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6、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其投标产品的应用于天然气行业气体检测的业绩,提供一份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有效业绩为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注:须提供授权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有效业绩为其代理的制造商及代理的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注:须提供授权投标人和其他代理商的证明文件)。

出卖人为代理商的,需取得制造商授权的销售授权书,且投标人须承诺负责检测、维修等售后服务。

*7、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产品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8、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将投标产品交招标代理机构封存。投标人交招标代理机构封存的投标产品应与交货标准一致,应自行密封,应为新机,应包装完好,配件及装箱单、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齐全。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由其自行从招标代理机构取回,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由其在招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自行从招标代理机构取回。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整套投标产品的,投标将被否决。

*9、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现场验证承诺函”、“代储代销承诺函”和“常设保证金承诺函”的格式提供承诺。

*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1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2、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17年10月1日至此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 17  时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17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投标人愿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在完成在线报名后按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招标编号-标书费”(例:ZY21-XN105-WZ361-标书费)。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按标包收取,每个标包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后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按项目总共提交  2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并将付款凭证及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及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例ZY21-XN105-WZ361)。多个标包可合并付款,但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缴纳保证金对应标包,缴纳保证金需在已购买标包中选择缴纳,保证金缴纳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 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全称(例:ZY21-XN105-WZ361-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2室

联   系   人:尚先生                                      

电        话:028-68233718                                        

邮        箱:shangjiayi_xn@cnpc.com.cn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保证金退还信息表(2021新表).xlsx 标书费电子发票 新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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