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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水基钻井液用降粘剂有机硅类(复合甲基硅酸钠)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9-10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水基钻井液用降粘剂有机硅类(复合甲基硅酸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ZT2608-WZ021-WZSYGS832-B110500T1235144-4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东北分中心(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受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二级单位所需的A14大类水基钻井液用降粘剂有机硅类(复合甲基硅酸钠)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中标人选取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3人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小于3人时,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具有竞争性,有竞争性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没有竞争性否决投标。

中标人确定原则: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减1为中标人。

份额分配原则:中标人为2人时,采购量按照第一名421.8万元,第二名281.2万元分配。中标人为1人时,中标人承担全部采购量703万元。当实际采购额度未达到招标采购限额时,以用户单位实际需求为准。在中标结果执行中,若某一中标人因特殊情况确不能履行中标结果的,其剩余工作量均分给其他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 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7年9月30日。

2.4招标产品范围:物料组:A14020905  水基钻井液用降粘剂有机硅类 

标段划分: 标段一:水基钻井液用降粘剂有机硅类(复合甲基硅酸钠)(大庆探区、吉林探区、海拉尔地区 ) 估算金额703万元(含税)。

2.5交货地点:用户指定的地点(大庆探区、吉林探区、海拉尔地区)。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9月30日(按用户实际需求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甲方要求随时供货,保证用户需求)。

2.7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供货技术要求。

2.8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制造商(资格评审):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3.2质量认可证书(资格评审):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包含招标产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产品名称须包含“钻井液用降粘剂”和“有机硅类”或“钻井液用降粘剂”和“复合甲基硅酸钠”【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该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检验(检测)报告(资格评审):1、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不含开标当日)取得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全部技术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中委托单位或供样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费发票原件的扫描件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不含开标当日)取得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机氯含量检验(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必须为“无”或者“0”或者“未检出”。报告中委托单位或供样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费发票原件的扫描件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失信要求(资格评审):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三商”黑名单(资格评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将被否决投标。以开标当日在中国石油”三商“发布平台查询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6联合体投标(资格评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 2026-09-16 23:59:00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完成标书费支付,具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操作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下载招标文件。

4.4本次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线上操作,投标人须使用CA完成投标。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及时进行企业CA注册。鉴于CA注册存在一定周期,请提前办理,避免因办理延误影响本次项目投标。投标人CA办理流程如下:

访问云梦泽平台主页(https://www.ymzec.com),于网页顶部右侧点击【注册】按钮,并按照系统指引完成个人账号注册流程。

个人账号注册完成后登录平台,通过网页顶部用户名显示位置的下拉菜单进入【个人中心】。在个人中心页面,选择【我的企业】下的【认证企业】完成认证操作;若企业已存在,则点击【加入企业】,并等待企业管理员发送授权码以完成加入企业流程。

完成企业认证操作后,选择【进入企业】操作选项,进入企业管理端界面。随后,依次进入【增值服务】模块,选择【签章证书购买】功能,点击【免费领取】(原中石油电子招标平台用户)/【确认购买】(新用户)按钮发起CA申请流程,并按照系统指引完成CA办理相关操作。

注:CA办理咨询电话956100;CA办理操作手册获取路径如下:访问云梦泽平台主页(https://www.ymzec.com),将页面下滑至底部,定位并点击云梦泽【帮助中心】。进入帮助中心后,选择【操作指南】板块,再点击【企业中心用户操作手册】,依手册指引完成企业注册、企业认证及CA办理相关流程。

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09-22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下:

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进入到投标业务系统的【投标人端】。通过点击顶部导航栏的 “招标投标” 按钮,进入【招标投标系统首页】,再点击 “进入系统” 按钮,进入【投标端业务系统】

③ 找到递交入口,在投标人端的相关项目管理 - 投标 - 进入项目 - 网上投标路径下,找到投标文件递交的操作界面。点击 “递交” 按钮,上传已制作好的投标文件,并确认签名。

特别注意: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本项目如要求提交样品,请于开标当天8:00:00至9:00:00(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样品递交形式)递交至: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收发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爱国路51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7-2收发大厅指示图)。

5.5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的递交,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银行出具的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梦泽中国石油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index)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联 系 人:张晓霞

联系电话:0459-5608732

 

代理机构(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东北分中心

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昱含

联系电话:0459-5394476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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