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区域2026-2027年脱硝尿素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7767,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1)总体说明: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建设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2)厂址: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3)交通运输:灵武市境内有高速公路、国道211、307、市道X307、311,形成了四纵五横的公路交通框架,公路交通十分便利。目前有地方铁路灵武矿区铁路专用线大古铁路,西起包兰铁路大坝车站,东至灵武矿区古窑子车站,全长70.1km。(4)运行条件: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机组脱硝装置包括SCR主体系统、尿素溶液制备与氨供应系统、控制系统、电气系统等。尿素热解制氨工艺应满足:还原剂的供应量能满足锅炉不同负荷与脱硝效率的要求。
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1)总体说明:一期工程为2×660MW机组,二期工程为2×1100MW机组。(2)厂址: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东南约 64.5km的鸳鸯湖矿区内,位于磁窑堡镇东北约2.5km,北距307国道约5km,东北距磁窑堡供水站约0.92km,西距灵武市约34km,距离银川市约64.5km。(3)交通运输:灵武市境内有高速公路、国道211、307、市道X307、311,形成了四纵五横的公路交通框架,公路交通十分便利。目前有地方铁路灵武矿区铁路专用线大古铁路,西起包兰铁路大坝车站,东至灵武矿区古窑子车站,全长70.1km。(4)运行条件: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机组脱硝装置包括SCR主体系统、尿素溶液制备与氨供应系统、控制系统、电气系统等。尿素水解制氨工艺应满足:还原剂的供应量能满足锅炉不同负荷与脱硝效率的要求,不接受袋装尿素供货方式。
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概况:(1)总体说明: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2)厂址: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距离灵武市东南约48km、宁东镇以南约24km处、马家滩镇西北11.35km处;东北距鸳冯公路约5km,东南距石马公路约7.7km;东距麦垛山井田约1.2km,西北距白笈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约3.5km。交通运输:灵武市境内共有高速路、国道、省道、县乡级公路12条,通车里程达400km,市域高速路70km,307国道70km,211国道50km,公路交通十分便利。(3)运行条件: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脱硝装置包括SCR主体系统、尿素溶液制备与氨供应系统、控制系统、电气系统等。SCR主体系统主要包含烟道系统、催化剂、吹灰系统、氨喷射系统。尿素热解制氨工艺应满足:还原剂的供应量能满足锅炉不同负荷与脱硝效率的要求。
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1)总体说明:一期项目安装2×600MW亚临界空冷燃煤火电机组,二期项目安装2×10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320MW。(2)厂址: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灵武市以北6公里,距灵武市直线距离约6.0km,东北方向距银川河东机场约20km,离银川市约52km,西距黄河约10km。(3)交通运输:西邻灵临公路,东临秦渠,厂区门口直接和灵临G211公路相接,交通较为便利。(4)运行条件: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尿素水解系统设置2座尿素溶解罐实行1运1备或全部运行方式。设置2座尿素溶液储罐(2×550m3),总容量满足4台机组满负荷运行7天(每天24小时)用量设计。
2.1.2招标范围: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一共采购尿素35500吨,其中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预计采购尿素总量6000吨,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预计采购尿素总量3600吨,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预计采购尿素总量6000吨,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预计采购尿素总量4500吨,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预计采购尿素总量15400吨。产品符合GB/T2440标准中工业用合格品的规定要求,总氮(N)(以干基计)≥46%,缩二脲 ≤1.0%,水(H2O)分 ≤0.7%,铁(以Fe计)≤0.001%,硫酸盐(以SO₄²⁻计)≤0.020%,水不溶物≤0.040%,粒度:0.85-2.8mm≥90%,亚甲基二脲(以HCHO计)为0,灼烧减量> 99%,氯离子含量<0.03% ,外观:白色或微黄色颗粒固体尿素,无刺激性气味。投标人自带卸货人员及安全防护用品,将尿素分别卸至各项目单位尿素储存间内,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定期来厂进行尿素溶解。具体供货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各尿素车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或与其签订的销售协议(若投标人代理多个尿素品牌,则须提供所有对应尿素生产商的授权或与其签订销售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尿素的销售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14 17: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9-28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广场东路英力特大厦A座
邮 编:750408
联 系 人:包军
电 话:15109672786
电子邮箱:16260195@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夏煤业4号楼426室
邮 编:750011
联 系 人:白瑞
电 话:0951-6971443
电子邮箱:15053936@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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