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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6年环烯烃共聚物(COC)装置项目气力输送系统1套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9-02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6年环烯烃共聚物(COC)装置项目气力输送系统1套气力输送系统\Q≥100kg/h 15m 防爆(招标编号:NZZ260909-2703-134689)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气力输送系统\Q≥100kg/h 15m 防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6年环烯烃共聚物(COC)装置项目气力输送系统1套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气力输送系统\Q≥100kg/h 15m 防爆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至今5000吨/年及以上新建的(含针对本系统的改造项目)同类化工装置完整的气力输送系统至少1套。开车运行时间至少2年的应用业绩。投标人在该业绩项目中须为本系统的直接主承包商(即与最终用户或工程总包方直接签订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上述条件或不能完全体现上述条件还需要提供可以体现上述条件的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技术协议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封面和体现上述条件的页面及双方签字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 ,可以是性能考核验收报告、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运行至少2年的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楚或无法提供的,视为无效。并提供发票,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 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 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未在线上及时上传发票视为无效发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条款应逐一答复相应,不能有负面的偏差,否则将导致报价无效;标注▲号的条款,技术要求严格,原则上需按要求执行。如不执行或有偏离,投标商应以技术偏离澄清表的方式,在开标前提交买方,得到买方书面审批后,根据审批结论或者要求执行。在开标后,再出现的实质性技术偏离,视同废标。(2)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3)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4)投标商须承诺负责设备的系统总成、安装指导、调试、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9月2日9时0分 至 2026年9月7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4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4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俊峰 联系人: 郝娟

电   话: 15822505254 电   话: 022-63805689

电子邮件: wangjunfeng.t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haojuan.tjs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9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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