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端碳材料科研开发平台仪器完善项目全自动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0.364-300nm 0.01m2/g(招标编号:NZZ260828-3833-13367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全自动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0.364-300nm 0.01m2/g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高端碳材料科研开发平台仪器完善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全自动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0.364-300nm 0.01m2/g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是国产品牌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提供研发人员规模,提供国内实验室详细地址及照片,提供研发成果截图说明,由企业法人签字盖章对真实性承诺,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如进口品牌通过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交有效代理授权书,需承担代理产品的全部法律责任,出具其代理品牌相关合格证书和该品牌产品的使用业绩。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近3年内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在国内粉体研究方向至少有3家(含)以上的成功使用业绩。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该是成熟 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3份或以上该类型仪器使用的业绩合同资料供评委核实,包括:相关业绩列表,标明型号、用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号、相关联系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及投用时间,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由投标人签章。未提交业绩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经核实有虚假内容或业绩不成功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予以拒绝。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产品须完全符合且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能通过现场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招标技术要求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 3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 5 项或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累计超过 5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投标人对加注★或▲的技术条款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加注★指标技术支持资料可以是制造商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技术指标应答情况(格式自拟,需制造商盖章)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报告);加注▲指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能够证明相关配置和功能的拍摄完整的实际操作视频或软件截图。如果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者不符合,将按该项负偏离来认定。(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样本或说明书(官网可查)。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8月27日15时0分 至 2026年9月3日15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报名,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2)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0.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联系人: 魏兴国 联系人: 方晗
电 话: 025-58988228 电 话: 025-58978291
电子邮件: weixg97.jl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fangh233.jls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8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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