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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东胜油库油气回收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8-28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东胜油库油气回收装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26-ZZ05-WZ49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胜油库油气回收装置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随着国家对环保的不断重视,新的国标和一些地方标准相继出台,企业废气排放指标更加严格。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东胜油库油气回收安全环保隐患项目要求,增设一套600Nm³/h的碳吸附油气回收装置,一并解决现有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能力不足和扫仓油气回收问题。

2.2招标范围:内蒙古销售公司东胜油库增设一套600Nm³/h活性炭吸附吸收油气回收装置、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检测并合规运行。(设备参数详见油气回收技术规格书)。

2.3实施或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东胜油库。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待收到通知后45日内交货,供货完成并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上线使用。

2.5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供应商。中标人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为设备生产厂商(拟投产品由投标人自行生产),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场地、设备证明(①厂房:提供租赁发票或购置发票或产权登记证明或使用证明(地方政府(含政府派出机构)文件或经公证的产权人受让或使用证明);厂房彩色照片;②设备:提供用于生产标的物的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发票或资产评估证明)。如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将被否决。

3.2.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IB T4 Gb。

3.2.3投标人须具有安装和维护能力,应具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维护能力认定资质,业务范围涵盖油气回收装置,且处于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1项工艺为活性炭吸附吸收、油气处理能力≥100Nm³/h的成品油油库或类似环境下的油气回收装置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须提供合同及对应设备的全额发票(合同及发票日期均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②设备销售供货合同不包含服务、租赁类合同。如供货合同及发票扫描件不能体现活性炭吸附吸收工艺和设备处理量,需提供包含不限于技术协议书、验收单、用户证明等其他补充材料证明设备工艺和处理量,并提供用户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内容。注:业绩发票供应商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详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中“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采购活动时,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的要求。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集团级和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公示结果为准。

3.5.6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3.5.7若乙方(供方)被列入内蒙古销售公司或上级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甲方有权自乙方被列入该黑名单之日起,视情况采取单方解除、终止合同或其他相关措施,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3.5.8投标人须承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投标人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其中3.5.1-3.5.6项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上的查询结果为准。评审当天因查询结果异常造成否决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人员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3名在职服务工程师,提供①人员名单;②职业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③劳动合同或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任意缴纳过一次的社保缴纳证明。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3投标人须承诺“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 2026-09-01 23:59:00 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完成标书费支付,具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00元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在“标段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https://online.bjca.org.cn/v2/#/?channelId=PT1nTXljVE13QVRN#reloaded(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操作说明中的“CA证书办理手册”的相关章节,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电话:4009197888)

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09-08 08: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云梦泽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

①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③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每个标段 40000.00元 ,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不接受其他形式);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的递交,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梦泽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段中国石油大楼

联 系 人:张磊

电    话:0471-5270245

电子邮件:/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3号英特大厦16层

联 系 人:王工、赵工

电    话:0371-65588826、0371-65588830

电子邮件:zzgswmj@163.com

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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