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储罐VOCs提级改造项目公用工程部炼油污水装置VOCs单元提级改造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组合式水热媒换热器)招标人为锦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锦州石化储罐VOCs提级改造项目公用工程部炼油污水装置VOCs单元提级改造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组合式水热媒换热器)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1项目概况:提供炼油污水装置除臭单元尾气处理组合式水热媒换热器设备,包括:热媒水系统、定压补水系统、高温预热器、烟气预热器、废气预热器以及系统配套的辅助设备和材料,包括单元内关联机泵、容器、管线、安全附件、电气、仪表、阀门、梯子平台等,同时按询购技术文件中设计分工要求,对组合式水热媒换热器进行设计。提供设备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和调试所需要的专用工具。提供设备在安装、调试期间所必需的备品备件。。
2.2招标范围:提供炼油污水装置除臭单元尾气处理组合式水热媒换热器设备,包括:热媒水系统、定压补水系统、高温预热器、烟气预热器、废气预热器以及系统配套的辅助设备和材料,包括单元内关联机泵、容器、管线、安全附件、电气、仪表、阀门、梯子平台等,同时按询购技术文件中设计分工要求,对组合式水热媒换热器进行设计。提供设备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和调试所需要的专用工具。提供设备在安装、调试期间所必需的备品备件。
2.3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4000000.00元(含税)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4实施或交货地点:锦州。
2.5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将全套详细技术资料、设计详图提交返还至招标人;合同签订后90日内到货。
2.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供货技术要求。
2.7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组合式水热媒换热器)
招标标的物及标段划分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2:2.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具有与本招标设备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制造商定义如下:
(1)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产品为投标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的,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需提供成套设备内各设备的生产厂家,其中一级物资需满足中石油集中采购结果。
投标人资格要求4: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投标人应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5: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指合同签定)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水热媒换热器类制造业绩至少1台。(提供合同、结算发票、技术协议扫描件,如合同中已经包含技术协议相关内容,视为具有技术协议)
投标人资格要求6: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7: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准入承诺书。(需使用附件模板)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选择性报价的;有附加条件报价的;超过最高限价的。
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分包:不允许
偏差:不允许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将全套详细技术资料、设计详图提交返还至招标人;合同签订后90日内到货
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投标保证金:8万元人民币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预付款,货到现场初步验收合格60日内付60%,指导安装、调试合格投用后系统性能验收指标达规格书要求3个月后付30%;质量保证金10%(质保期为产品投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构成投标将被否决的条款
交货状态:整体交货
违约责任:(1)每延迟一天交货,扣合同总价款0.3%作为违约金。(2)产品质量出现瑕疵但不需要修复就可以使用的,扣合同总价款5%;需要现场修复后才能使用的,扣合同总价款10%;需要返厂修复的,扣合同总价款20%。(本条款将在合同中体现)。
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6-08-14 23:59:00,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完成标书费支付,具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0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在“标段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https://online.bjca.org.cn/v2/#/?channelId=PT1nTXljVE13QVRN#reloaded(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操作说明中的“CA证书办理手册”的相关章节,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电话:4009197888)
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08-28 08: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云梦泽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
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8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收取(如投标多个标包,可任选一个标包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的递交,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云梦泽)”。
(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银行出具的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梦泽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梦泽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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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 联 系 人:陈克海 电 话:1760406286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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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 21 号 联 系 人:郭通博、陈明 电 话(标书售卖、发票和保证金等事宜): 0416-4264609 电 话(异议受理电话):024-8265651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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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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