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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2026年度荆门分公司盐酸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7-15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度荆门分公司盐酸框架协议合成盐酸\(31%) 散装(招标编号:NZZ260726-0801-12956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合成盐酸\(31%) 散装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6年度荆门分公司盐酸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合成盐酸\(31%) 散装 50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标的物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流通商、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证明文件。以上所述证照许可范围均需涵盖标的物。(3)危险化学品运输。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对应运输方式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包括控股物流的流通商、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有效期应覆盖标的物框架协议执行期),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文件。运输车辆满足国六排放标准。(4)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无机化学品投标承诺书》。(5)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 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②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生产商需提供:生产工艺流程;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并提供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流通商、代理商须提供:标的物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书或与生产企业签订的标的物买卖合同等证明文件。授权书或合同应明确授权/买卖合同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应至少晚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四个月)、授权/买卖品种、授权生产企业与投标企业盖章或姓名和职务有效签字或盖章。(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至少1000吨)证明,须附销售合同(采购订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近五年内没有因违约、诚信、侵权等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判定违法及被处罚的情况;没有在荆门石化发生过质量、交货延误等严重违约情况。(6)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若中标后卖方违约(包括不限于无法兑现投标承诺、标书中任何材料造假、供货出现质量违约、交货延误带来损失),买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卖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买方应得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收益、标的物金额、质量问题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及买方重新开展商务产生的成本增加等费用)。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一年内,涵盖标的物的第三方质量检查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须满足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流通商、代理商提供所购买的生产商的涵盖标的物的第三方质量检查报告)。(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7月15日9时0分 至 2026年7月20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3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7月3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联系人: 皮芳 联系人: 杨华

电   话: 13797982608 电   话: 159072260187

电子邮件: pif.jm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yangh1.jms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7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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