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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2026年检验计量中心仪器更新闪蒸气化器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6-17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检验计量中心仪器更新闪蒸气化器\0-230℃ ±0.1℃(招标编号:NZZ260619-3833-126257)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闪蒸气化器\0-230℃ ±0.1℃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6年检验计量中心仪器更新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闪蒸气化器\0-230℃ ±0.1℃ 2.000
2 雾度仪\0-100% ≤0.1% 1.000
3 硅酸根分析仪\0-200μg /L 0.01% 1.000
4 自动进样器\MMS-112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要求有雾度仪或硅酸根测定仪厂家有效授权)、接受流通商投标(要求有雾度仪或硅酸根测定仪厂家有效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流通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代理商/流通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扫描件,制造商授权书需明确所授权代理商为唯一代理。(3)3.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生产的同型仪器近五年不少于3台成功销售业绩。提供证明资料:产品业绩清单(按模板填写)、合同复印件(须显示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及参数等信息,以便能确认业绩与本次招标物资为同类物资。)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必须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发票信息以便验真,无法验真的不予计入业绩)。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将被否决。(4)4.供货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所投产品为满足要求的最新型号产品;承诺本项目未临时修改技术参数。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5)5.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Δ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Δ项不满足累计达到3项及以上,否决投标。(6)6.投标人需注明所投产品品牌及型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6月16日15时30分 至 2026年6月21日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13001615508050500485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油厂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5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5日13时45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联系人: 蔡月 联系人: 张宝强

电   话: 80862878 电   话: 13933074437

电子邮件: caiy.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bq.sjl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6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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