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钻公司武汉制造厂2026年钻头自动扫描及摄像设备(249999)钻头自动扫描及摄像设备\6300×3200×3200 1kW 固定式(招标编号:NWZ260622-2499-126234)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钻头自动扫描及摄像设备\6300×3200×3200 1kW 固定式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江钻公司武汉制造厂2026年钻头自动扫描及摄像设备(249999)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钻头自动扫描及摄像设备\6300×3200×3200 1kW 固定式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日处于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GB/T 19001或等同标准)。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①证书复印件;②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或其他官方认可网站查询到的带有“有效”状态的网页截图;若证书正处于续期审核阶段,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但证书已经处于“暂停”、“过期”或“撤销”等失效状态后再行申请审核的情形不属于有效续期审核。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以发票日期为准)内与标的物同类型(①机器人类设备,②相机类设备,③3D扫描仪类设备,④集成机器人或3D扫描仪或相机的智能软件平台。以上四类均可)的销售业绩至少3笔,其中至少有一笔业绩与机器人+智能软件平台相关,且该笔业绩金额≥40万元(不含税)。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两项均需提供): (1)业绩明细表:需要包含发票编号、开票日期、货物名称、不含税金额,业绩金额需要汇总; (2)发票文件:仅接受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货物名称需为标的物同类型物资(如仅显示“货物”、“产品”等模糊表述或无法确认为与标的物同类型物资的,需提供合同、技术协议、采购订单或验收单等补充证明)。 2、关联方业绩认定规则:投标人下属分支机构、专业销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业绩可计入投标人业绩(但需提供双方关系证明,如股权结构图、营业执照等);母子公司、关联企业间交易业绩(关联方认定标准:直接/间接持股≥30%或存在实质控制关系)不予认可。 3、无效业绩认定标准(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视为无效业绩):(1)非投标人或其认可的下属单位提供的业绩;(2)开票日期不在有效期内;(3)发票货物名称无法证明为与标的物同类型物资;(4)合同标的物包含非标的物同类型物资且未单独列价;(5)买卖双方存在股权关联关系(直接/间接持股≥30%或实质控制关系);(6)发票开具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关系证明。 4、虚假业绩认定标准:提供无效业绩条目数≥总条目数的10%且大于10条,同时无效业绩金额≥业绩总金额的10%时,将视为提供虚假业绩,本项将按无业绩处理。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所提供产品(含所有部件及技术服务)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附件《技术规格书-钻头自动扫描及摄像设备》的全部条款、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要求,确保除技术偏离表外无任何负偏差。(2)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承诺: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按照附件《钝钻头磨损检测测试方法》的要求完成招标人提供的钝钻头磨损检测测试,并出具全钻头磨损色差分析报告及单齿磨损体积检测报告,要求检测精度>90%;逾期未完成或测试结果不合格的,自动失去入围资格。(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评标委员会决议需现场审查(含未在中国石化系统内具有本标的物同类物资供应业绩的情形),将严格按招标文件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生产商)》A类供应商标准接受审查,并确保审查结果总得分≥80分。如未达上述条件,自动丧失投标入围/中标资格。(4)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排产,90日内设备硬件部分达到预验收条件。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6月12日9时0分 至 2026年6月17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汪北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李姝凡 联系人: 汪北京
电 话: 18672121926 电 话: 15007116191
电子邮件: Lisf.ose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wangbj@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6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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