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YHGYJY2605-WZ014-WZSYGS162-B11050086378087-114
本招标项目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PHR-104活性氧化铝载体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油化工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PHR-104活性氧化铝载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1项目概况:采购PHR-104载体800吨(暂估数量,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为准,不保证最低使用量和送货量)。
2.2招标范围:采购PHR-104载体800吨(暂估数量,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为准,不保证最低使用量和送货量)。
2.3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400万元(含税)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4实施或交货地点: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仓库(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2号)。
2.5交货期或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按招标人实际要求,分批到货、分批结算。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为准,不保证最低使用量和送货量。送货量、合同总金额、履行期限任一条件先到合同立即终止。
2.6技术要求:详见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PHR-104活性氧化铝载体技术规格书。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PHR-104活性氧化铝载体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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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编号 |
物料描述 |
物料分类编号 |
物料分类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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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17010304000386 |
氧化铝 PHR-104载体 ≥95% |
A17010304 |
氧化铝 |
吨 |
800.0000 |
30000.00 |
2.8其他说明事项
2.8.1付款方式:货物到达买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次月全额支付 。
2.8.2出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经查证属实,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对伪造、变造资质或业绩及恶意投诉的投标人,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8.3其他:
2.8.3.1经合同买卖双方或合同约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卖方产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连带责任,赔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8.3.2按招标人实际要求,分批到货、分批结算。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为准,不保证最低使用量和送货量。本合同项下各单项产品的单次送货数量,均不得超过对应产品的招标采购数量。任一单项产品的累计送货量达到其招标采购数量的,该单项产品的供货义务即告完成,不再继续供货,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产品的继续履行。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本合同整体终止:
(1)本合同项下所有单项产品的累计送货量均已达到各自的招标采购数量;
(2)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的结算总金额达到合同约定总价;
(3)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仅允许制造商投标,制造商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投标方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并提供投标人为本次采购物资制造商的承诺,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
(2)投标产品为投标方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方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投标产品为投标方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的,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分支机构等非独立核算单位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供货要求:(1)若投标产品使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以下简称技术方)技术,已用于生产PHR系列催化剂。需要提供供货合同、供货发票、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内容要求,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性质等,使用单位签章、技术方签章及联系方式等,可直接供货。
(2)投标产品在抚顺石化公司或昆冈先进制造(北京)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有成功应用业绩的只需提供一份供货合同,可直接供货。
(3)若投标单位产品为首次供货,但已完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认可的性能评价试验,供货时需出具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签署的性能证明材料。
(4)若为首次供货,且未经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开展性能评价试验的产品,中标后10天内需提供样品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开展性能评价试验,出具评估报告,性能满足要求方可供货,性能评价不合格,合同终止。期间所进行的催化剂物性分析、性能评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5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按招标人实际要求,分批到货、分批结算。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为准,不保证最低使用量和送货量。送货量、合同总金额、履行期限任一条件先到合同立即终止
3.7交货地点: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仓库(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2号)
3.8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PHR-104活性氧化铝载体技术规格书
3.10质量要求: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PHR-104活性氧化铝载体技术规格书
3.11商务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12适用法律和税则:投标人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4.1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6-06-17 23:59 严格按照下列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完成标书费支付,具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在“标段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https://online.bjca.org.cn/v2/#/?channelId=PT1nTXljVE13QVRN#reloaded(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操作说明中的“CA证书办理手册”的相关章节,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电话:4009197888)
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06-22 08: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云梦泽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
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1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收取(如投标多个标包,可任选一个标包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的递交,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云梦泽)”。
(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银行出具的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梦泽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梦泽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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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石油化工研究院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2号 联 系 人:孙胜东 电 话:1524232117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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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联 系 人:王圣鑫(异议)、齐放、李孟阳(标书售卖等) 电 话:(标书售卖、发票和保证金等事宜) 电 话(异议受理电话):18640410168 电子邮件:标书售卖等:syzb04@cnpc.com.cn 异议:syzmz@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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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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