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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项目污水处理标段磁悬浮鼓风机采购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5-22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蓝科石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项目污水处理标段磁悬浮鼓风机采购名称: 磁悬浮鼓风机 数量: 7 台 详见:请购单号( LKCG-010 )+附件技术要求。 (招标编号:NTS260528-124019) , 招标人为 上海蓝科石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名称: 磁悬浮鼓风机 数量: 7 台 详见:请购单号( LKCG-010 )+附件技术要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上海蓝科石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项目污水处理标段磁悬浮鼓风机采购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委托方)为上海蓝科石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单位为上海蓝科石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名称: 磁悬浮鼓风机 数量: 7 台 详见:请购单号( LKCG-010 )+附件技术要求。 7.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偏差,在偏差表列出。采购合同模版中重要条款不允许有偏离,即:设备交货地点(项目现场装置基础周围)、付款方式、质保期等提出偏差否决投标。(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 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供应商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5)技术文件中磁悬浮鼓风机的选型需要满足高原环境(风量、升压不得偏离),并需要配备浪涌保护器;磁悬浮轴承的启动次数应无限制;磁悬浮风机轴承应配有辅助轴承及自发电断电保护功能,不会因突然停电或故障停机造成任何损坏;每台风机设置进口过滤装置,直接安装在箱体上,通风量满足120%及以上的设计容量;转子动平衡需满足ISO1940,G1.0等级;投标人均需提供风量、升压换算计算书;转子位移系统的探头配置应至少为径向8个(径向轴承),轴向2个(推力轴承);PLC控制系统品牌:西门子或同等品牌,不允许偏离。(6)投标人须响应以下技术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技术要求若有一个及以上不符合“★”项的条款 ,即为作废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招标机构进行澄清确认,最终结果以招标中心澄清发布的内容或评标委员会评定结果为准。投标商在技术响应文件中应对本采购技术文件及各附件文件内容中的“★”项的条款进行直接且实质性的响应。“★”项条款中如有需提供证明、报告、产品样本、性能参数等佐证要求时,不得仅用“满足、无偏差、已提供等”字样模糊回复,也不得用“见投标文件中的其它章节内容等 ”字样模糊回复;需要在该“★”条款后直接实质性响应,即直接将佐证内容附在相应条款后或具体明确在某章节某条款某页数,否则视为不满足“★”项的要求。投标文件中若互相之间有所指引 ,应制作超级链接直指具体内容或明确告知具体页数,否则也将视为不满足 “★”项的要求。(7)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分包商名单且不得出现“或等同”等模糊字样。对属于招标文件中列明的“等同”/“或相当”/“相当于”分包商,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招标机构进行澄清确认,最终结果以招标机构澄清发布的内容或评标委员会评定结果为准。(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20%预付款、30%发货款、20%到货款、20%安装调试款,10%质保金。(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质保期:自本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保期要求以采购合同条款为准。(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交货期:2026年08月25日货到项目施工现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5月21日10时0分 至 2026年5月27日10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赵旭。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蓝科石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李琴 联系人: 赵旭

电   话: 13761646624 电   话: 010-59963352(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liq@lankepec.com 电子邮件: wzzx@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5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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