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中石油杭州地质研究院稳定气体同位素比质谱仪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5-15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稳定气体同位素比质谱仪装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26-SH10-WZ578/HIPG招字第2026000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稳定气体同位素比质谱仪装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地质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勘探院2026年第二批投资计划(勘研计{2026}35号)(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稳定气体同位素比质谱仪装置(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引进稳定气体同位素比质谱仪装置,可以确保成岩演化微区多参数特色技术序列的完整性。目前实验室正在开展碳酸盐微克级样品碳、氧同位素分析、碳酸盐微区组构原位碳、氧同位素分析和碳酸盐团簇同位素分析技术,稳定气体同位素比质谱仪装置能够为这些技术提供基础支撑,并推动成岩演化微区多参数实验分析技术的全面发展,保障技术序列的完整性与先进性。

2.2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及相关技术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物资编码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稳定气体同位素比质谱仪

/

至少包含如下子系统:

1)双路进样系统:配有可计算机控制的全自动压力调节的波纹管2个;

2)离子源:高灵敏度电子轰击源,离子源有内置烘烤装置可加热;

3)离子光学:90o扇形电磁铁,真空系统;

4)分析器:配置烘烤功能,可降低记忆效应和本底。

1

 

2.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

2.4 交货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920号杭州地质研究院。

2.5 交货方式:中标人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现场安装及调试。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本招标方案“七、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7 质量保证期: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双方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8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2.9 包装要求: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必须坚固、防湿、防潮、防锈、防蚀、防震荡;适合陆运、海运及空运,并可多次搬运;包装需注明产品明细、规格、型号、警示等标识。

2.10 付款方式:详见本项目合同。

2.11 招标范围为:稳定气体同位素比质谱仪装置一台,包括设备运输、装卸及现场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等。

2.12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3.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5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3.4 其它要求

3.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3 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3.4.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0日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6月1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7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开标

7.1开标时间:2026年6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地质研究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金小区

联 系 人:王永生

联系方式:0571-8522494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马天祥

项目联系电话:0571-56318686

项目联系邮箱:zsyhangzhou@163.com

异议受理电话:021-31030317

异议受理邮箱:shzbyy@cnpc.com.cn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

  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

  一、异议提起流程

  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

  二、异议事项及时限

  (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三、异议形式及内容

  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

  (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

  (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

  (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

  (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

  四、不予受理情形

  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

  (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

  (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

  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

附件1:异议函填报格式

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附件1

异议函

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受理部门:                                                 

异议提起人(公司):                                        

异议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业主单位:                      招标人:                    

招标机构:                                            

招标时间:(例2021/08/26)      投标时间:                  

开标时间:        评标时间:         定标时间:            

异议内容: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主要诉求: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

异议提起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        性别:       年龄: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自律守则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

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

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

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附件)

附件:附件-投标人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pdf
附件:中石油: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rar

打赏
 

更多 >同类我要招标

    友情链接

    免责声明:以上展示的产品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企业负责,中国石油和化工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同时我们郑重提醒各位买家和卖家,

    交易时请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切勿随意打款或发货,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虚假信息,及时向本网举报。

    京ICP证0610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1209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