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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中原油田杂环化合物08-26361-08202603001框架协议杂环化合物\咪唑啉中间体工业级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4-21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原油田杂环化合物08-26361-08202603001框架协议杂环化合物\咪唑啉中间体工业级(招标编号:NWZ260429-0803-11931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杂环化合物\咪唑啉中间体工业级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原油田杂环化合物08-26361-08202603001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杂环化合物\咪唑啉中间体工业级 150.000
2 其他酯类\硫脲(98.5%) 30.000
3 其他有机化学原料\复合吡啶季铵盐(75%)工业级 3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是生产厂的须提供标的物产品其他酯类\硫脲(98.5%)危险化学品工业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 ,如第三方运输需提供运输协议和第三方危险品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代理商、流通商投标必须提供标的物产品其他酯类\硫脲(98.5%)产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如第三方运输需提供运输协议和第三方危险品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一年度(若本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可向前顺延一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为准。①审计报告需为彩色扫描件;②审计报告的封面、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关键内容要求审计事务所盖公章,仅盖骑缝章或不可鉴别事务所公章不予接受。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3月—距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天)标的物产品咪唑啉中间体或复合吡啶季铵盐产品的合同业绩,合同、发票时间至少早于招标文件发布前30日(以发票日期为准)。如代理商、流通商投标须提供本单位标的物产品咪唑啉中间体或复合吡啶季铵盐的合同业绩,合同、发票时间至少早于招标文件发布前30日(以发票日期为准)(附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通过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杂环化合物\咪唑啉中间体工业级或复合吡啶季铵盐招标公告发布前生产厂家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2)投标人须提供详细使用说明,参数无负偏离,投标人承诺所提供产品须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中的供货范围执行。(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用户需求时,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要求并出具承诺函,不允许负偏离,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产品品牌、生产厂、规格型号等信息。(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鉴于油田生产单位分散,覆盖地域广泛,需求计划较零星,为满足应急处理,确保生产所需,投标人须在标书中承诺接到用户订单要求后,零星订单须无条件接受,及时响应,需满足交货条件。交货地点:河南濮阳。(6)投标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章的产品质保承诺:在产品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均由投标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7)投标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4月20日16时0分 至 2026年4月26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金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赵健光 联系人: 金悦

电   话: 13525644527 电   话: 13429836586

电子邮件: 57003614@qq.com 电子邮件: wzjinyue@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4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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