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各部活性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6-03-014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各部活性炭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活性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采购物资为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一套常减压装置煤质活性炭、化工一部活性炭、化工二部合成气装置椰壳活性炭、公用工程一部危废暂存间活性炭、公用工程一部异味治理单元煤质活性炭、公用工程二部腈纶污水装置煤质粉末活性炭、公用工程二部新建污泥焚烧装置用煤质粉末活性炭、公用工程二部化工污水一装置吸附塔用煤质颗粒柱状活性炭、公用工程二部新建污泥焚烧装置除臭单元煤质颗粒活性炭及公用工程二部危险废物贮存库煤质颗粒活性炭。
项目最高限价:239.46972万元。
价格执行情况:执行固定总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仓储站或买方指定地点。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通知的数量送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凭《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在大庆石化公司装置首次试用的投标产品,首次付款还须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试用总结合格(或首次标定合格)报告)。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产品质量保证期限:到货验收合格后一年。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化工一部、化工二部、公用工程一部、公用工程二部
项目负责人:初同辉 联 系 方 式:0459-6759779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孙鹭鹭 联 系 方 式:0459-6743515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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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堆积密度 |
重量(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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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煤质颗粒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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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m³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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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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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煤质颗粒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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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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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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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椰壳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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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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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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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煤质颗粒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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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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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一部 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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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煤质颗粒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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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m³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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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一部 异味治理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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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煤质颗粒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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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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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二部 化工污水一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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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煤质颗粒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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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m³ |
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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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二部 危险废物贮存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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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煤质颗粒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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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m³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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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二部 除臭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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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煤质粉末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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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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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二部 腈纶污水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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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煤质粉末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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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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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二部 新建污泥焚烧装置 |
注:合同签订单位为“吨”,要求在报价表中单位为m³的物资需填写堆积密度及换算后的总重。如实际到货装填不足,不足部分由供应商免费提供。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一套常减压装置装置煤质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合成气装置使用的椰壳活性炭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一部危废暂存间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一部异味治理单元煤质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二部腈纶污水装置用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二部危险废物贮存库煤质颗粒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二部新建污泥焚烧装置除臭单元煤质颗粒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二部新建污泥焚烧装置用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公用工程二部化工污水一装置吸附塔用煤质颗粒柱状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评标时不作为否决项,若中标必须按技术要求供货。
2.4 产品标准要求
投标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号;投标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企业标准号及文件。
2.5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5.1本次签订代储代销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协议到期后或协议数量执行完毕自动终止。卖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将库存未使用货物提出进行返厂,否则造成丢失或损坏,买方不承担责任。
2.5.2中标单位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支行,账号:2690200005515000002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备注:物供中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协议期满后或协议标的量执行完返还。
本项目只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见附件);
3.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提供投标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3.4投标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号;投标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的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ybz.org.cn/)”可查询的有效的企业标准,提供网站截图。
3.5业绩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二部腈纶污水装置用煤质粉末活性炭(招标物资明细第9项),需提供投标产品在污水处理装置的使用业绩至少一份。投标人须提供用户清单、联系方式及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至少一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装置名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时间、使用效果。
3.6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04-16 16:00:00至2026-04-21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6-04-27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受理人为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见本章“8.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项目负责人:常亮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703302 电子邮件:bbooyycl@163.com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2026 年 0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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