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立式圆形容器\Φ6500×15500~16000×22 Q345R Ⅰ类(招标编号:NWZ260420-2107-11693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立式圆形容器\Φ6500×15500~16000×22 Q345R Ⅰ类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立式圆形容器\Φ6500×15500~16000×22 Q345R Ⅰ类 | 3.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持有以下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投标人须持有国家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2.投标人须持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许可证。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须在石油、化工装置有≥3台的直径≥5米,筒体长度≥16米的碳钢或不锈钢容器制造业绩和整体陆路运输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须包括具有签字(盖章)的技术协议和合同复印件以及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上述材料不提供或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以下相关设备(含名称、品牌型号、数量、性能): 包括数控等离子切割机、卷板机(不少于5台,其中至少1台冷卷能力不小于 100mm)、自动焊机(不少于5台)、埋弧自动焊机(不少于8台)等;桥式起重机不低于200吨/台。投标人需提供装备清册表。加工、检测设备需提供清晰设备铭牌照片,并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与所列设备的清晰合影,照片应带有经纬度坐标。(2)1. 投标人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对整体性能保提供证,如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2.涉及到“或等同”的条款,必须在开标前得到买方书面同意。 3.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将设备(包括备品备件)运至指定地点。设备应整体交货, 备品备件应单独包装。 3.遵循请购文件中其它“★”及“▲”条款的相关要求。 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5.要求制造厂进行耐压试验,现场不再进行耐压试验,如开工运行发生泄漏,追究厂家责任。(3)如询价书(请购技术文件)和资格评审条款描述不一致,以资格评审条款的要求为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3月31日9时10分 至 2026年4月8日16时1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丁尚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4月1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孝忠 联系人: 丁尚东
电 话: 0311-80863434 电 话: 022-58068992
电子邮件: wangxz.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dingsd@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3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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