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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镇海炼化10 万吨/年聚烯烃弹性体POE 装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室内膨胀型1.0h防火涂料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3-16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海炼化10 万吨/年聚烯烃弹性体POE 装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室内膨胀型1.0h防火涂料(招标编号:NZZ260320-1301-115330)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室内膨胀型1.0h防火涂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镇海炼化10 万吨/年聚烯烃弹性体POE 装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室内膨胀型1.0h防火涂料 64380.000 KG
2 室内膨胀型2.0h防火涂料 32040.000 KG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22-2025同类产品(型号须包含 GT-NSP)供货业绩1份,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证明,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产品型号、用户名。合同、对应发票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化工原辅料投标承诺书》(2)投标人所生产的防火涂料(标的物)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之一出具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3月14日9时0分 至 2026年3月20日10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24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3月2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如有);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0.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工程公司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593537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翀 联系人: 宋惠

电   话: 13915996128 电   话: 025-85935378

电子邮件: zhangchong.snei@sinopec.com 电子邮件: songhui.snei@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3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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