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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高端医疗与通讯材料聚4-甲基-1-戊烯千吨级示范项目挤压造粒系统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2-23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高端医疗与通讯材料聚4-甲基-1-戊烯千吨级示范项目挤压造粒系统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6-02-00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对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高端医疗与通讯材料聚4-甲基-1-戊烯千吨级示范项目挤压造粒系统,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资金(资金来源:投资项目)已经落实, 属于依法招标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大庆石化公司高端医疗与通讯材料聚 4-甲基-1-戊烯千吨级示范项目,购置挤压造粒系统1套。项目长周期设备采购提前采购报告已经批复,资金已经落实,已经到设备采购阶段。本项目为依法招标项目。

2.2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化肥部厂区西北部。

2.3概算金额:432.69万元(含13%税)。

2.4总价最高限价:380万元(含13%税)。

2.5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13%增值税、运杂费、包装费、设计及现场安装指导费)。

2.6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高端医疗与通讯材料聚 4-甲基-1-戊烯千吨级示范项目装置现场交货。

2.7交货期:设备及配套物资最晚于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月内到货。

2.8付款条件:无预付款,设备到达合同约定地点开箱验收合格后,凭到货设备全额发票办理入库手续,财务挂账后付60%;设备投用通过性能考核合格六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凭出具的安装调试合格报告付30%;留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18个月或安装调试合格运行12个月,先到为准)满后,如货物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付清。大庆石化公司财务规定: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与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签订物资买卖合同。

2.9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联系人:于志强;联系方式:18646698001

2.10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项目承办人:崔波  联系方式:0459-6763915。

2.11招标范围:挤压造粒系统1套(包含添加剂单元),投标方应对所提供整套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性能、交付负全部责任,并提供培训、现场指导安装、试车调试和联动调试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MR文件及技术要求。标段(标包)划分: 1个标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脱挥检测报告时间为准),自主研发、设计及生产脱挥后挥发分≤100ppm聚烯烃(包括聚烯烃弹性体)产品的挤压机机组的能力。证明材料以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脱挥试验报告及第三方脱挥检测报告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供货设备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对于隐瞒不报或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质量事故以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或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投标人提供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企业信誉: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02月13日14:00:00时至2026年02月25日18:00:00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2026-03-10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叁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03-10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开标地点(现场):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公司一楼开标一室。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崔波                  联系方式:0459-6763915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 219  室

项目负责人: 王松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703167     电子邮件:wangsong0459@163.com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附件:2.1挤出机技术要求签字版.pdf
附件:2.2挤出机询价文件签字版.zip
附件:3.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附件:4.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附件: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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