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化工二部改性甲基铝氧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6-02-018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化工二部改性甲基铝氧烷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改性甲基铝氧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新建5万吨/年1-己烯/1-辛烯联产装置助催化剂(改性甲基铝氧烷),经溶剂稀释配制后,作为反应催化剂D使用,以连续的方式加入到反应器中,保证反应正常进行。
本项目采购数量93吨。
项目最高限价:3534万元(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中标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出库后,首次在买方使用的改性甲基铝氧烷,由化工二部组织标定,标定后由化工二部编制试用总结报告(或使用总结)作为改性甲基铝氧烷性能考核和首次付款的依据。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卖方凭《寄售物资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每笔付款金额的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为采购周期,质保期届满,双方无异议的,支付质保金。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二部
项目负责人:郭燕华 联 系 方 式:0459-6764545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臧国增 联 系 方 式:0459-6705074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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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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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改性甲基铝氧烷 |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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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新建5万吨辛烯联产装置使用的助催化剂D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履约保证金50万元,开户行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收入户:26902000055150000028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3.1 本项目允许生产商和进口产品国内代理商参与投标。但同一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商与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不能同时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如为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或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查询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如为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或其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如是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还需出具隶属关系证明。
3.4 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份国内α-烯烃合成或聚烯烃类装置上成功使用改性甲基铝氧烷业绩(投标产品的代理商或生产商业绩,均视为有效业绩);卖方要提供用户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业绩证明材料(盖使用单位或其生产技术部门的公章)及对应用户的改性甲基铝氧烷供货合同至少一份和对应发票至少一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装置名称、产品生产单位和使用效果内容等。
3.5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02-12 18:00::00至2026-02-24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6-02-27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臧国增 联系方式: 0459-6705074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项目负责人:邵永帅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411072 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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