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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合创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光伏组件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1-06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天合创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光伏组件(招标编号:NZZ251231-2969-10980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伏组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天合创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光伏组件 20.000
2 光伏逆变器及通讯箱 2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份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采用碲化镉光伏组件)供货业绩。并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12.01日到2025.12.01日之间,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规模型号、关键技术参数、用户联系人、联系电话、签署和盖章页等。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1.表示很严格,一定要求满足的条文用符号“★”表示;投标文件中若有一项不满足的“★”的条款,即作废。表示很重要,一定要求满足的条文用符号“▲”表示;投标文件中若有五项不满足的“▲”的条款,即作废。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要求增加、删除、修改的权力。投标方在技术响应文件中应对本请购技术文件及各附件文件内容中的★号项的条款进行直接且实质性的响应,★号项条款中如有需提供证明、报告、产品样本、性能参数等佐证要求时,不得仅用“满足、无偏差、已提供等”字样模糊回复,也不得用“见投标文件中的其它章节内容等”字样模糊回复,需要在该★号条款后直接实质性响应,即直接将佐证内容附在相应条款后;或具体明确在某章节某条款某页数;或超链接具体指向跳转到佐证页。投标文件中若互相之间有所指引,应制作超级链接直指具体内容或明确告知具体页数。(详见屋顶光伏发电系统请购技术文件总则)(2)2.光伏组件功率温度系数不能超过-0.25%/℃(绝对值≤0.25%/℃),电压温度系数不超过-0.35%/℃(绝对值≤0.35%/℃),电流温度系数不低于 0.05%/℃;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标注参数均在标准条件下(光谱辐照度:1000W/m2;AM1.5;温度:25℃)并提供 TUV 或具备 CMA 标识的第三方证明文件。(详见详见屋顶光伏发电系统请购技术文件6.11)(3)3.光伏组件应具有通过 IEC 61730 至少 class A 级防火测试,卖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屋顶光伏发电系统请购技术文件6.28)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月6日9时0分 至 2026年1月12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16日10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6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园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10-84878707 电   话: 010-84879540(如电话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liuyuan.sei@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angzupeng.sei@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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