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石油分公司乙醇含水分析仪表采购招标项目乙醇含水分析仪(招标编号:NZZ251223-3809-10717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乙醇含水分析仪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河北石油分公司乙醇含水分析仪表采购招标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在线水分析仪\0-100ppm 2℃ 隔爆型 保护箱+预处理系统 | 13.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信誉、业绩良好,需提供至少1份近两年(2023年10月至2025年10月)以来应用于检测变性燃料乙醇介质的含水分析仪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若项目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显表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实际采购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实际采购单位公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所提供产品对应的防爆证书,防爆等级不低于:Ex?dbIIC?T6?Gb,安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2)所供产品符合中国石化绿色采购要求,产品的排放和废弃物处理符合国家规定,无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产品,或列入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淘汰的产品。使用环保材料、环保包装、环保工艺以及其他现场安装过程中绿色环保措施保障。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3)全天候24小时随时响应。一般性技术故障,自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提出解决问题措施方案;重大技术问题,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解决;需要派员服务时,自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出人员到甲方现场。特殊情况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无法修复设备的,保修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4)所提供设备自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5)交货时间自订单下达后不超过15天。(6)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所提供的产品在近三年内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2月12日16时10分 至 2025年12月18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徐燕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刘国柱 联系人: 徐燕萍
电 话: 15203235713 电 话: 010-59963656(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liuguozhu.hbsy@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xuyp@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12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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