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2025年绿色转型发展项目RTC装置大型石化压力容器热催化剂罐/Φ7000X28000(招标编号:NWZ251219-2107-10656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热催化剂罐/Φ7000X2800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石家庄炼化2025年绿色转型发展项目RTC装置大型石化压力容器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热催化剂罐/Φ7000X28000 | 2.000 | 台 |
| 2 | 新鲜催化剂罐/Φ7000X28000 | 1.000 | 台 |
| 3 | 分馏塔顶油气分离器(一)/Φ6300X16000X2200X4000 | 1.000 | 台 |
| 4 | 废催化剂罐/Φ7000X28000 | 1.000 | 台 |
| 5 | 分馏塔顶油气分离器(二)/Φ6300X16000X2200X4000 | 1.000 | 台 |
| 6 | 稳定塔顶回流罐/Φ6400X15000X1700X2000 | 1.000 | 台 |
| 7 | 净化富气分液罐/Φ6000X15000X1000X1500 | 1.000 | 台 |
| 8 | 脱丙烷塔顶回流罐/Φ6600X16000X1000X1500 | 1.000 | 台 |
| 9 | 换热水缓冲罐/Φ9500X24000 | 1.000 | 台 |
| 10 | 低低压气体放火炬凝液罐/Φ7000X15000X1500X1600 | 1.000 | 台 |
| 11 | 低压气体放火炬凝液罐/Φ6500X15000X1500X1600 | 1.000 | 台 |
| 12 | 丙烯塔顶回流罐/Φ7000X16000X1200X1200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需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复印件。 同时需满足请购文件资质要求。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投标人在石油、化工同类装置成功组织过大型塔器的设计、制造和热处理施工,并有制造业绩,其中包括: 1.在国内成功组织过直径6米、高度 20 米及以上、材质为Q345R 或更高材质至少10台的压力容器的制造。 2.具有卷板机冷卷能力不小于120m。 3.单台起重机起吊能力不低于200T。 4.设备需采用箱式热处理炉、进炉整体热处理。 5.要求设备整体制造运输到现场指定场地。提交签字或盖章的制造及整体运输方案。 投标人能提供证明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直径、总高和总重量)、设备材料、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除资质要求外。完全满足请购文件中的其他重要条款(带“★”号的条款)要求,具体为数字化交付要求、详细设计、材料采购、 投标人供货范围、技术偏离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2月9日16时40分 至 2025年12月15日16时4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张伟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2月2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新电招).pdf》。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崔传业 联系人: 张伟璇
电 话: 15130168061 电 话: 022-58068998,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ccye.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wx@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12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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