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重质油分储罐VOC治理项目可燃物分析仪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重质油分储罐VOC治理项目可燃物分析仪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重质油分储罐VOC治理项目可燃物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可燃物分析仪4台,具体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2.2交货地点:锦西石化仪表库。
2.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送货。
2.4技术性能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2.5招标范围为: 购买设备明细:可燃物分析仪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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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
计划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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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油品 |
398 |
可燃物分析仪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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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油品 |
398 |
可燃物分析仪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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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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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4 |
2.6 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7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含税、含运费)。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在炼油化工装置使用一年及以上的,5个及以上在国内不同使用单位的LEL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分析仪(FTA原理)的销售业绩,业绩产品品牌应与投标产品品牌相同。
业绩证明材料:
- 提供业绩表,业绩表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项目名称、最终用户名称、最终用户联系方式;
- 提供合同原件和发票原件扫描件(金额可抹去);
- 提供业绩使用单位安装调试验收单或类似证明材料,安装调试验收单或类似证明材料内须明确验收或投用时间,验收或投用时间距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应提供2022、2023和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3.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不良业绩记录;未被集团公司限制交易或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承诺无条件积极配合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开展对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现场调研和核实工作,不积极配合导致无法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的视为该内容为无效内容。以上内容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1月13日17时至2025年11月19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每套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操作路径: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11月2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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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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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联 系 人:赵天明 |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澄清异议受理: 联系人(异议):郭通博 联系电话(异议):024-82656513 电子邮箱(异议):syfyh@cnp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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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429-2179252 |
标书售卖、发票和保证金等事宜: 联系人:范涵冰 联系电话:024-82656529 电子邮箱:syzb01@cnp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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