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上海石化脱硫用碳酸钙框架协议公开招标脱硫用碳酸钙\≥90% 合格品 35-200目 散装(招标编号:NWZ251027-0801-10160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脱硫用碳酸钙\≥90% 合格品 35-200目 散装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2026年上海石化脱硫用碳酸钙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脱硫用碳酸钙\≥90% 合格品 35-200目 散装 | 80000.000 | 吨 |
| 2 | 脱硫用碳酸钙\>90% 合格品 200-325目 散装 | 50000.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如果2024年未出报告,则追溯2023年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表需有审计单位印章,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读)。(2)投标人书面承诺(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解除协议。如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取消该标的物下一年度投标资格。(3)投标人提供生产基地当地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批复文件。(4)投标人生产基地取得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与第三方合作协议,并同时提供合作矿方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提供生产基地大门经纬度照片,提供主要设备(磨粉机或球磨机或雷蒙磨)、检验仪器(天平、标准筛、烘干箱)照片。 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另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且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投标产品为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另需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6)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 12 个月内生产基地工业用电费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不得提供商业用电和居民用电发票。(7)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24个月投标产品在国内石化及其他锅炉脱硫同类用途使用的销售业绩证,且销售业绩不低于200万元,须附销售合同(采购订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第一步:维护和选择14发票,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并提供标的物使用终端用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用户满意度调查表。(8)投标商须书面承若(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必须保证每天10个车次以上正常送货,送货车辆须为固定车辆,在约定时间内送货至上海石化热电部料仓。送货车辆须安装GPS定位设备,接受招标人随机抽查物流轨迹,如查实物流轨迹与投标文件中的生产及装货位置不一致,则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记录该投标商的不良诚信记录。(9)为能够应对突发性事件带来的保供风险,确保上海石化脱硫用碳酸钙的安全、稳定、连续供应,投标人须提供6小时内送达上海石化热电部料仓的承诺,并提供切实可行的详细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10)本项目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1月4日10时0分 至 2025年11月10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唐铭阳。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罗冰羽 联系人: 唐铭阳
电 话: 57941941 电 话: 021-58661223
电子邮件: luobingyu.sh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tangmy@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1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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