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金相显微镜、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前台处,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1610室或网络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QD ZC2025-124(华师校内采购编号:HSAWT01-20250282)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金相显微镜、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1.3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1.3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4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华中师范大学金相显微镜、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最高限价279.94万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1 |
接触角测量仪 |
台 |
1 |
否 |
否 |
2 |
金相显微镜 |
台 |
1 |
否 |
否 |
3 |
高精度万能试验机 |
台 |
1 |
否 |
否 |
4 |
数字万用表 |
台 |
3 |
否 |
否 |
5 |
循环测试机 |
台 |
1 |
否 |
否 |
6 |
多通道测温仪 |
台 |
1 |
否 |
否 |
7 |
红外热像仪 |
台 |
1 |
否 |
否 |
8 |
Solar光功率计 |
台 |
1 |
否 |
否 |
9 |
主/被动红外探测器 |
台 |
1 |
否 |
否 |
10 |
红外辐射计 |
台 |
1 |
否 |
否 |
11 |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
台 |
1 |
是 |
是 |
12 |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
台 |
1 |
是 |
否 |
13 |
桌面式扫描电子显微镜 |
台 |
1 |
否 |
否 |
(2)华中师范大学金相显微镜、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最高限价44.8万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1 |
心率变异性检测仪 |
台 |
1 |
否 |
否 |
2 |
牵引理疗仪 |
台 |
1 |
否 |
是 |
(3)华中师范大学金相显微镜、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最高限价27.5万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1 |
高真空全自动干燥箱 |
台 |
2 |
否 |
是 |
2 |
自动热压机 |
台 |
1 |
否 |
否 |
(4)华中师范大学金相显微镜、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最高限价9.1万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1 |
柔性器件机电性能测试仪 |
台 |
1 |
否 |
是 |
2 |
多通道电阻电容测量仪 |
台 |
1 |
否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国产产品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进口产品为信用证开出后3个月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履约期至质保期结束;第二包: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履约期至质保期结束;第三包: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履约期至质保期结束;第四包: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履约期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第一包:供应商若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供应商不是制造商的,则须提供制造商或中国大陆地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4)第二包:供应商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前台处,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1610室或网络或邮寄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现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现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须提供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whqd12345@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160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多包投标的规定: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可同时参加多个项目包的投标;供应商若同时响应多个项目包,则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但评审时将以项目包为单位进行独立评审,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项目包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供应商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www.ccnu.edu.cn/)
3.银行资料:
单位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花桥支行
账 号:421861206018010070672
行 号:861206
12位大额行号:301521002003
4.附件
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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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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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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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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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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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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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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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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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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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
年 月 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7-67862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1610室
联系方式:王瑞、周文艳、金冬、龚正浩 027-8476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周文艳、金冬、龚正浩
电 话: 027-84766877
附件下载: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