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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聚碳研发中心研发测试设备(26台套)招标公告

A-A+日期:2025-08-26来源:中国海洋石油招标投标网    

 项目编号:
PCYC00248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聚碳研发中心研发测试设备(26台套)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PCYC00248/01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聚碳研发中心研发测试设备(26台套)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聚碳研发中心研发测试设备(26台套)
26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前,分批交货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本项目的建设性质为新建,本工程项目新建3套生产装置,包括24万吨/年双酚A装置(包括双酚A中间罐区)、22万吨/年碳酸二苯酯装置(包括DPC中间罐区)、26万吨/年聚碳酸酯装置(包括PC产品包装及仓库),并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新建循环水场、高盐废水处理设施、储运设施、联合控制室等。建设地点为中海壳牌一期厂区预留地内。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有1个仪器设备打包合同业绩且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该合同需包含本次招标的一种同类型设备。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和销售发票(销售发票金额必须大于1000万元。如单价为保密信息,可抹去。)。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卖方名称、买方名称、货物名称、合同金额及销售发票(销售发票金额必须大于1000万元。如单价为保密信息,可抹去。)。若业绩合同为年度框架协议,应提供主框架协议以及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卖方名称、买方名称、货物名称、合同金额及销售发票(销售发票金额必须大于1000万元。如单价为保密信息,可抹去。)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2025-08-25 到 2025-09-01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元
2025-09-15 09: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5-09-15 09: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上传投标文件需要CA证书,请注意CA证书是否有过期。如过期,请及时联系客服400-928-2020申请延期。

联系方式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
徐智凌
xuzhl9@cnooc.com.cn
516080
0752-3681335
徐智凌
0752-3681335
孙可可
0752-3681437
sunkk@cnooc.com.cn

汇款信息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石化区支行
2008024519200307402
联行号:102595602456 汇款说明:缴费时请备注“PCYC00248 -购买标书款” 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需将汇款凭证电子版上传至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同时点击“收款方确认”,系统显示“提交确认成功”(提交确认成功时间不晚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下午17:00,否则招标方不予确认、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经理确认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以个人名义购买招标文件,需将汇款凭证电子版上传至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附件2: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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