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SH-2025-WZ-00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离子交换树脂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化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离子交换树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离子交换树脂四种,适用于化学水处理装置,用于水中的各种阴、阳离子的去除,以一次性装填方式加入到离子交换单元中。。
2.2招标范围:低密度聚乙烯复合剂7042(JL),数量:115.5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吨) |
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
总金额最高限价(元) |
1 |
阳离子交换树脂 001*7FC 0.450~1.250mm DL 519 |
吨 |
42.5 |
7000 |
297500 |
2 |
阴离子交换树脂 201*7FC 0.450~1.250mm DL 519 |
吨 |
47.5 |
17300 |
821750 |
3 |
阳离子交换树脂 001*7MB 0.500~1.250mm DL 519 |
吨 |
8.5 |
6350 |
53975 |
4 |
阴离子交换树脂 201*7MB 0.400~0.900mm DL 519 |
吨 |
17.0 |
17600 |
299200 |
合计 |
|
|
115.5 |
|
1472425 |
2.3技术要求: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到货。
2.5交货地点:吉化仓储中心西部供应站。
2.6质保期: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不超过6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总价限价147.2425万元,各分项限价见2.2招标范围。单价限价和总价限价均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货到检验合格并工业评价合格后支付货款。工业评价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投用评价,时间为装置连续稳定运行三个制水周期,评价合格且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80%。第二次工业评价为标的物在装置正常运行十二个月后,评价合格支付剩余20%货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应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3业绩要求:
(1)业绩期限: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6个周期年内。
(2)业绩范围:在中国境内化学水处理装置上的使用业绩。
(3)业绩数量:至少1份,同一用户企业内的业绩视为1份。
(4)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用户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发票中产品数量应不少于供货合同中产品数量的30%,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查验需要。
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时间、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应加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6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任一条款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虽提供但存在不完全符合或负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5年8月18日23时59分至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8日13时00分,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2.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开标时间:2025年9月8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6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物资采购公司:陈俊海,0432-63989935
化肥厂:孙娅楠:0432-63972854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项目联系人:李春男
电 话:0432-63983351
电子邮件:jh_lichn@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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