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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FDPE装置( 溶液法辛烯共聚)静电消除系统32套招标公告

A-A+日期:2025-08-07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FDPE装置( 溶液法辛烯共聚)静电消除系统32套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10189.00-CG203-124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我公司总包的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FDPE 装置(溶液法辛烯共聚),是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重点项目,该项目已按相关要求履行了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装置由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EPC)承建,该项目现已批复,总承包合同双方已签定完毕,已具备物资采购条件。

2. 招标产品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静电消除系统32套。

2.2实施或交货地点: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FDPE装置( 溶液法辛烯共聚)。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

2025年12月30日前。

2.4技术要求:

详细技术要求见:静电消除系统询价书,档案号:S10189.00-JX536-07

2.5最高投标限价,539.320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a)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3、财务要求: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如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根据所报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

a)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率≥100%,投标将被拒绝。

b)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90%,且平均净利润<0,投标将被拒绝。

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a)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内容如有争议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的承诺书(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对于隐瞒不报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未发生因为供方原因而出现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被起诉的法律纠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提供无此类法律纠纷的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8、投标人须为静电消除系统的制造商(集成商),不接受代理商及贸易商投标;法人代表或实控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公司之间,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3.9、投标人需承诺如果中标,必须提供履约保函,即采购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到货后一个月。

3.10、招标人的付款要求:预付款30%,到货款60%,质保金10%;并同意接受直开或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电汇等,按50%银行电汇、50%承兑汇票的比例支付。

3.11、投标人需承诺如果中标,中标价格除因增值税税率变化进行调整外,不受币种汇率或物价上涨的影响,在整个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3.12、业绩要求:供货商近 5 年(以正式投用时间为准)在国内应至少有一套或以上生产 能力不低于20万吨/年且单线气力输送能力≥40吨/小时聚烯烃装置中使用的静电消除器运行的成功业绩,业绩应为供货商与EPC或最终用户直接签署且必须满足技术条款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用户使用报告或评价),代理其它供货商销售的产品不在该供货商业绩范围内。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可隐去价格)及发票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装置规模、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 以及签署和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 拒绝。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3.13、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3.14、关键性技术指标,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废标。

3.15、银行资信:提交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属于央企集团公司的投标人,可由其集团公司的内部财务公司出具证明材料),未提交的或提交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16、权利义务: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08月7日8:00时至 2025年08月12日16:30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或较早时间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年 8 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0万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中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支付,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银行

保函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给招标机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提交,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提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受理。异议提出的途径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首次提出仅接受此方式提交的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给受理邮箱发邮件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文件。异议提出的途径见招标公告。

受理部门: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人:孟繁伟

受理电话:0459-6739533\18945937533

受理邮箱:mengfanwei-hqc@cnpc.com.cn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大街90号

邮    编:163714

联 系 人:杜晓峰                                         

电    话:0459-6739305\18945937305                       

电子邮件:duxiaofeng-hqc@cnpc.com.cn

 

招标机构: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6)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大街90号                                

邮    编:163714

联 系 人:王媞                                          

电    话:0459-6739512\18945937538                           

传    真:0459-6739572                                             

电子邮件:wangti-hqc@cnpc.com.cn

行政监督部门: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孟繁伟                           

电    话:0459-6739533\18945937533   

电子邮件:mengfanwei-hqc@cnpc.com.cn    

 

                 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6)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招标公告E10189.00-CG203-124 静电消除系统32套.pdf
附件:投标人注册报名购买标书及保证金相关流程20221208.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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