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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同欣PBS项目切片干燥系统招标公告

A-A+日期:2025-07-07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庆阳同欣PBS项目切片干燥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TK24009IC-A041)

1. 招标条件

庆阳同欣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庆阳市西峰区工业园区内建设50 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基础设计已批复。规划设计轻烃原料加工规模50 万吨/年,包括50 万吨/年液化气脱硫分离联合装置、30 万吨/年混合烷烃脱氢及12 万吨/年MTBE 联合装置、15 万吨/年顺酐装置、12 万吨/年1,4-丁二醇装置、3 万吨/年PBS 装置、20000Nm3/h 制氢装置(包括8000Nm3/h甲醇制氢+PSA 装置)等及其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辅助设施等。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切片干燥系统1套,详见附件询价文件。       

2.2 技术要求:见询价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技术要求。

2.3 返资时间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提交满足深度要求的返资条件。

2.4 交货时间要求: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部交货。

2.5 实施或交货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工业园区项目现场。

2.6 质保期:质量保修期为项目开车后 2 年。在质量保修期内,所修理、替换的设备、材料的保证期为从设备、材料返回后运行或使用日期起 12 个月。但顺延的保证期不应超过最初保证期过期后的 24 个月。如果由于修理或替换造成存在问题的设备、材料无法运行超过 14 天,这类的设备、材料的保证期将自动顺延。

2.7付款方式:

2.7.1合同价款的30%,即小写:XX元,大写:XX元整作为预付款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资料后十五(15)日内支付给卖方,卖方收到预付款后七(7)日内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a.1召开开工会并签署会议纪或双方确认生产制造计划MPS/检验试验计划(ITP);

2.7.2合同价款的30%,即小写:XX元,大写:XX元整作为到货款,在全部合同标的物、单证和资料到达买方指定现场(如果设备系分批交付的,则应在卖方交付最后一批设备后),并经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六十(60)日内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b.1卖方开具累计金额为合同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2买方现场代表签发的货物现场开箱检验合格证明(含全部随机资料交付证明)。随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保修单、装箱单、设备出厂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以及涉及该设备安装、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

b.3进度款申请表。

2.7.3合同价款的30%,即小写:XX元,大写:XX元整,在全部设备终验测试合格,买方收到业主签发的“工程交接证书”以及卖方提供的以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作为开车款:(按照总包合同或采购策划文件中关于该项目“工程交接证书”的描述)

c.1进度款申请表。

2.7.4剩余的相当于合同价款10%,即小写:XX元,大写:XX元整的金额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以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质量保证金金额扣除依据商务附件第八条第2款而应扣减的质量保修期内的违约费用(如有)后的余额。

d.1 质保金申请表。

2.8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与调试工作、试运转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9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 1。

2.10 标段(标包)最高投标限价:2,3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贸易商及代理商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如2024年审计未完成,可提供2021-2023年的)。(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根据所报2024年度(如2024年审计未完成,根据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2020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在类似规模的同类或相似装置上成功应用的业绩。

在相同或类似工况下(可降解塑料PBAT、PBS,产能不低于3万吨/年),投标人至少应生产过2台同类型(切片干燥)的设备,并且这些设备需连续稳定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或投标人须具备3万吨/年以上连续固相缩聚装置设计和成套设备供货能力,投标人至少应生产过2套以上同类型的系统,并且这些成套设备需连续稳定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投标人须提供:(1)供货合同扫描件(可隐去价格),技术附件、图纸、用户应用证明等扫描件;(2)合同或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业绩要求的限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4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供货同类型设备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运行事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 投标人须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4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9 日 14 时 00 分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选择本招标项目进行在线报名。若首次参与投标报名请在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投标人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 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也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回复: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成功,潜在投标人即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2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3.3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请在开标前及时在平台上更新确认开标书费和代理服务费发票的相关开票信息,开标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直接按照平台上的信息进行开票(投标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行账号、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信息),如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重新开票。

4.3.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24 日 14 时,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40,000元人民币。递交方式为电汇或电子保函,具体如下:

(1)电汇(昆仑银行托管):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2)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选用信誉良好的银行或者专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电子保函须编入投标文件,投标时提交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开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5 年 7 月  24 日 14 时;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曹紫薇

电    话:010-6839533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魏晓明

电    话:010-68395330

电子邮件:weixiaoming@cnpc.com.cn  weixm1987@163.com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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