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装置在线分析系统深化及应用在线拉曼光谱分析仪\0-100% 0.1% 隔爆型 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招标编号:NWZ250708-3809-085637)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拉曼光谱分析仪\0-100% 0.1% 隔爆型 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装置在线分析系统深化及应用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在线拉曼光谱分析仪\0-100% 0.1% 隔爆型 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国内品牌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国外品牌、外资独资企业允许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证明。(2)投标人需提供官方中文版(或中英文对照版)选型样本或官网说明截图,未提供视为不满足要求。(3)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未响应视为不满足,*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将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超过二项将否决投标。(4)投标人或生产商的分析仪必须在国内化工行业有过至少一套正常运行3年以上的使用业绩。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本次招标业绩要求是指产品的成功应用的案例,不一定要是投标人销售的业绩,其它公司销售该产品的业绩也可以认可。(5)4.3.1 *使用寿命:设备设计寿命10年以上。(6)4.3.2 *卖方提供易损件清单(要求有名称、型号规格、部件号、价格等内容)。(7)4.3.3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所授权公司直接投标,并在国内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8)4.3.4 *投标人必须出具制造商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9)4.3.5 *投标书须对所提供产品的主要功能、技术指标进行详细说明;所提供产品技术资料应真实、齐全,产品实物的技术指标必须与投标书保持一致;设备主机、附件、工作站等任何功能的缺失将造成投标文件被否决。(10)4.3.6 *投标人(或制造商)销售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包含型号、最终用户名称、合同号、投用时间、联系人姓名及方式),以便查询。(11)4.3.7 *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12)4.3.8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须为先进的、技术成熟产品,在用户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记录反应和法律纠纷;必须具有10年以上同类产品的制造历史。(13)4.3.9 *成套性要求:买方所提供的设备及附件必须具有成套性,确保仪器能满足技术应用要求所涉及的内容。(14)4.3.10 *卖方提供的在线拉曼分析仪为最新型号的产品,且具有良好的使用业绩,在线拉曼分析系统在国内石化企业不同最终用户平稳运行3年以上的业绩需不少于1家。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名称、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合同。(15)5.2.3 *在线拉曼分析仪应采用正压防爆型结构,防爆级别为Ex mb pxIICT4/IP65,可适应石油石化的危险区电气仪表使用的要求。仪表防护等级:IP65。(16)5.2.4 在线拉曼仪器系统 3)*光谱范围:300 - 3100 cm-1; 4)*分辨率:7 cm-1(半峰全宽) 7)*四个测量通道,每个通道可连接一个过程拉曼探头 8)*光谱仪及多路器模块均采用工业化设计,可嵌入式安装于19”工业机柜(17)5.2.5 *激光激发 1)光纤耦合、稳定的多模激光二极管; 2)激光波长:785 nm; 3)输出功率:50 - 500 mW可调; 4)输出接口:FC-APC ,105 μm光纤; 5) 激光等级:3B (可按I类激光标准安装) 6)6个,分别为激光器开关钥匙、4个探头及1个外部触发 7)激光激光寿命:>10,000小时。(18)5.2.6 测试通道 *检测通道:4通道,其中一套校准,两套在线测试,一套备用扩展。(19)5.2.7 探头 1)△可浸入式探头,探头用法兰密封固定到物料管线上,无需分流和样品预处理及维护, 探头焊接安装法兰DN40/PN40; 2)△探头耐压>100 bar; 4)*探头直径<20mm; 5)*探头焦距:≤0.5毫米; 11)△光纤保护:保护层均为不锈钢防护,外层包裹高聚物保护套。耐受80℃温度。(20)5.3.1 *所有设备应由制造厂质量检查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设备的外表应涂漆或其他涂料,不锈钢可不涂装,表面涂层应光洁、完好,不得有剥落、碰伤及斑痕等缺点,紧固件不得有松动、损伤等现象。(21)5.3.3 *设备及其附件必须带有产品合格证书,并带产品检验及测试报告。(22)5.4.4 *所有设备及部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体的现象。(23)5.4.5 *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毁、丢失和腐蚀等全部责任由卖方承担。(24)8.1现场技术服务 8.1.1 *安装:在设备安装期间,卖方派服务工程师到现场负责设备的安装,并会同买方进行设备安装验收;调试人员应遵守买方HSSE管理要求。 8.1.2 *调试:在设备调试阶段,卖方派服务工程师到现场负责设备的调试工作,达到本请购书规定的技术指标;调试人员应遵守买方HSSE管理要求。 8.1.7 *安装、调试及培训过程中所发生的机票、旅行费用、当地食宿和交通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25)9质量保证 (1)*质保期。卖方所提供的设备质保期自交货起15个月或验收合格起12个月。卖方对质保期内因质量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坏实行无偿的修复和零件配制,严重质量问题包换;质保期后,在正常情况使用寿命内,如有充分证据表明因卖方原因导致货物存在选材、制造工艺或设计等质量问题,且该缺陷非使用过程中自然损耗或不当操作引起,或在开箱检验、安装、单机试车等过程中不能被发现,或根据当时质量检测标准不易被检测,造成买方不能安全使用,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修理、更换或退货,卖方应返还全部或部分货款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维修、更换、拆卸安装已支付和需要支付的费用等。卖方终身提供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并保证零配件供应(备件供应时间:该型号停产后供应10年);质保期后,若非卖方原因仪器发生故障,卖方按相关定额标准收取相关服务费及材料费(紧急情况下应业主要求,卖方的维修人员可以先带备件来现场修理,合同后补). (2)*卖方应保证所供应设备性能达到买方使用要求,若因卖方原因导致设备投用后无法达到相应要求,卖方承担所有后果。 (3)△设备制造期间,买方有权对制造中间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验,买方的检验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卖方需严格进行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并在适当时间向买方提供有关的检验验收标准,以及相应的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等。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30日9时0分 至 2025年7月5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尹经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杨黎 联系人: 尹经理
电 话: 18692194531 电 话: 18040501469 (如无法接听,请发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angl2369.hn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yinpf@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6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