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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齐鲁分公司鲁油鲁炼项目管道配件框架协议-锻制管件招标公告

A-A+日期:2025-06-19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齐鲁分公司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管道配件框架协议-锻制管件-(b7)管箍(招标编号:NWZ250708-4707-08404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管箍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齐鲁分公司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管道配件框架协议-锻制管件-(b7)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管箍 1.000
2 锻制三通 1.000
3 同心异径短管 1.000
4 偏心异径短管 1.000
5 非标大小头 1.000
6 其他弯管 1.000
7 单丝头 1.000
8 其他弯头 1.000
9 锻制弯头 1.000
10 活接头 1.000
11 管堵 1.000
12 管帽 1.000
13 双丝头 1.000
14 快速接头 1.000
15 其他直通管配件 1.000
16 其他三通及四通 1.000
17 支管台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提供有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3)具有对应包段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如证书还未下发需提供受理证明,同时投标人还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供货前必须取得对应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具备适用于所招管件包段管件的下料设备、焊接设备、成型设备、机加工设备、热处理设备、表面处理设备、射线检测设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被授权代表与设备的清晰合影和清晰铭牌照片,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设备发票、转资证明或自制铭牌(钢制)。(2)具备适用于所招管件包段的X射线探伤机和探伤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被授权代表与设备的清晰合影和清晰铭牌照片,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设备发票、转资证明或自制铭牌(钢制)。(3)招标人有权根据EPC总承包合同签订的情况对各个区域的装置划分进行调整,投标商需承诺无条件接受并提供承诺书。(4)因设计裕量或变更取消时,供应商应及时回收买方的工程余料和积压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使用余料和积压,余料和积压应具备未经使用、质量完好、资料齐全、存储规范的回收条件,回购价格为原价回购,如供应商不进行回购则买方有权终止框架协议。买方对有缺损的物资有回购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回购事宜。投标人需完全承诺上述回购条款,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5)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物资保供能力,承诺满足下述条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1)无论批量大小均按要求及时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随货附带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将物资按订单分别包装或注明,做好货物交接记录。(2)执行绿色环保相关要求,送货车辆应满足国V排放标准及以上(如有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6)包7(锻制管件):具有锻压设备和成形模具、金相显微镜、全定量光谱直读仪、热处理炉、-196℃低温冲击试验设备。提供法人或授权人与制造设备开标日前20天内拍摄的清晰照片及设备铭牌清晰照片(含拍摄时间水印,并需对照片包含信息进行简要说明)。 投标人提供标的物近3年(2022年1月-2024年12月)一份公称直径≥100mm附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扫描件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18日22时20分 至 2025年6月23日22时2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丁尚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6月2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崔自瑜 联系人: 丁尚东

电   话: 15552665246 电   话: 022-58068992

电子邮件: cuizy.ql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dingsd@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6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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