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LNG接收站项目开架式气化器(ORV)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ZY25-SH07-WZ392C]
本招标项目福建LNG接收站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福建昆仑能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LNG接收站项目开架式气化器(ORV)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1项目名称:福建LNG接收站项目
2.2.2项目主要内容:福建LNG接收站项目位于福建省福清市福州港江阴港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 300×104t/a,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个15万吨级LNG泊位,可停靠8-26.6万立LNG船舶,3座20×104m3 LNG储罐,配套外输管道、气化、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设施。
2.2.3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福州港江阴港区
2.2.4招标项目名称:福建LNG接收站项目开架式气化器(ORV)采购
2.2.5招标项目工程内容:LNG开架式气化器是一种水加热型气化器,以海水为热源,工作原理是LNG在管内向上流动,由气化器顶部喷淋装置喷淋的海水在管板外表面自上而下流动,将管内LNG气化。本次招标数量共计5台,设计能力200t/h,该设备的位号为0102-E-5001A~E,具体组件、备品备件、供货商工作范围等详见MR文件及合同文件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物资为:福建LNG接收站开架式气化器(ORV)。
采购范围主要包括:采购5套,设计能力200t/h的开架式气化器(ORV),该设备的位号为0102-E-5001A~E。每台ORV应由一个或多个单元构成,每个单元有一个或多个换热板组构成。具体组件、备品备件、供货商工作范围等详见MR文件及合同文件要求。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0个月。Ø因项目实际施工进度的变更,买方所订货物不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发货,卖方应提供至少6个月的免费维护和保管时间。
2.4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莲峰村或国内甲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车板交货。
2.6技术要求:详见开架式气化器(0102-E-5001A~E)询价书。
2.7质保期:福建LNG接收站项目中交后24个月,或最后一批货物货到现场并且签发《终验合格证书》后36个月,以先到为准。维修或更换的货物的质保期为自维修或更换的货物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取得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以法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报价、签订并履行合同的授权书)。
供货商应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许可A2或A2以上),如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备注“设计许可单独取证”、“设计外委”等,则还须提供相应规则设计能力的证明文件(无设计能力的应提供设计分包商的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自2010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沿海LNG接收站2台(含)及以上已投产的LNG气化能力不低于165t/h、设计压力不小于13.5Mpa的开架式气化器(ORV)的供货业绩,且其中至少1台运行时间不低于10000小时(含)的运行业绩。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业绩清单: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应用工况(提供海水成分)、供货数量、累计运行时间、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供货(或买卖)合同主要页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合同签订生效日期 、项目名称、产品型号、供货范围等页面。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3)与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有效发票的扫描件;
(4)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须体现产品规格型号、使用地点、已投用、运行时间10000小时以上等关键信息。运行时间以提供的加盖最终用户公章的证明文件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4.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6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注:3.4.1—3.4.3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4.4—3.4.6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以上6项以评标委员会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3本项目非主体设备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19日至 2025年5月26日17:00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6.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2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2025年6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昆仑能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康晨浩、俞洋、刘工
电 话:18917750302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
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
一、异议提起流程
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
二、异议事项及时限
(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三、异议形式及内容
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
(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
(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
(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
(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
四、不予受理情形
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
(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
(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
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
附件1:异议函填报格式
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附件1
异议函
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受理部门:
异议提起人(公司):
异议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业主单位: 招标人:
招标机构:
招标时间:(例2021/08/26) 投标时间:
开标时间: 评标时间: 定标时间:
异议内容: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主要诉求: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附件:1. 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
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
异议提起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 性别: 年龄: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自律守则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
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
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
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