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装置丙烯精制COS水解剂、脱硫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DLGK2025-044
本招标项目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装置丙烯精制COS水解剂、脱硫剂,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11 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丙烯原料在进入聚合反应前,需要经过精制塔进行精制,采用 COS 水解剂和脱硫剂脱除丙烯原料中的杂质(主要是硫),提高丙烯纯度,达到良好的聚合效果。丙烯精制脱硫系统由 D101、D102 两组精制塔组成,每组包含 ABC 三台精制塔,两组塔一开一备,日常生产一组塔运行。为提高丙烯原料精制效果,计划采购 COS 水解剂和脱硫剂。本项目采购涉及2个品种,水解剂、脱硫剂。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聚丙烯装置作业区(大庆龙凤炼油厂院内)。
项目概算:32.82万元(含税)。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执行固定总价,货到验收、装置试用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结算期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个月内付款。单价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及增值税费(税点13%)、技术指导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产品包装要求使用密闭吨袋包装。包装容器(吨袋)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 产品名称、等级、商标、制造商、公司地址、生产日期、净含量。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使用单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作业区 业务主管部门:机动工程部
项目联系人:杨 媛 联系方式:0459-6280225
技术联系人:丁鹏程 联系方式:0459-6756375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水解剂 |
满足附件一技术要求 |
立方米 |
12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脱硫剂 |
满足附件一技术要求 |
立方米 |
12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2.3 技术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一《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装置丙烯精制COS水解剂、脱硫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是国内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可报名,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一)生产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代理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法授权书;若成交,代理商不可更换产品生产企业。
4、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资质满足上条款中(一)条中1条生产商的资质要求;
(三)生产商和代理商均须提供:
1、产品应用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要求同型号)拥有聚丙烯装置成功应用的业绩。附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应用装置情况、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备注: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投标产品业绩,生产商不可以提供代理商业绩;代理商可以提供生产商业绩,但不可以提供生产商的其他代理商业绩。
2、均须提供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完整性、商务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等相应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 5月 8日 16:00:00 时至 2025 年 5 月 14日 16:00:00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0.2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 年 5 月 20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联 系 人:杨 媛 电 话:0459-6280225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7室
联 系 人:周志宏 电子邮件:zhouzhih-ds@petrochina.com.cn
电 话:0459-6767701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