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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硫磺回收呼吸阀、阻火器(包-B2-2)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10-26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扬子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硫磺回收、污水预处理呼吸阀、阻火器-S所需呼吸阀、阻火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101A/B-4817-13300-B2

    2.项目内容:(重招)扬子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硫磺回收、污水预处理呼吸阀、阻火器-S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呼吸阀\PN1.6 DN250 PVSV00101-321 20#+304
6.00
包-B2-2
   
2
呼吸阀\PN1.6 DN50 PVSV00401-321 20#+304
1.00
包-B2-2
   
3
呼吸阀\PN1.6 DN80 PVSV-00701 304
2.00
包-B2-2
   
4
呼吸阀\PN1.6 DN80 PVSV-00801-787 20#+304
2.00
包-B2-2
   
5
呼吸阀\PN1.6 DN200 PVSV00101-787 20#+304
6.00
包-B2-2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8月30日、扬子石化物资采中心总库103库或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一体式阻火呼吸阀须有国内大型石油化工行业稳定运行1年以上业绩,保证在储罐正常操作条件下的泄漏量不能超过20mg/m3,且具有在储罐正常操作条件下的泄漏量不能超过20mg/m3的用户使用报告。 2.一体式阻火呼吸阀须按照ISO28300/API2000的要求进行泄漏量试验,即在设定压力的75%时测定阀门的泄漏量,最大允许的泄漏量值为:阀门尺寸≤DN150:最大泄漏量为0.002m3/h;阀门尺寸DN150-DN400:最大泄漏量为0.005m3/h;阀门尺寸≥DN400:最大泄漏量为0.008m3/h;提供泄漏量测试器照片等信息及泄漏量测试报告。 3.为确保呼吸阀工作稳定,一体式阻火呼吸阀的阻火器位于呼吸阀外侧(大气侧),呼吸阀和阻火器之间不得设置法兰连接,需提供产品结构图及说明。 4.供货商如采用ATEX型式试验证书投标,则应具有ATEX生产过程质量体系证书(有效期内),其产品范围覆盖阻火器和阀门类且ATEX生产过程质量体系证书和ATEX型式试验证书中制造商名称需一致。 5.ATEX型式试验证书或青岛工程安全研究院标准符合性试验测试认证应标明一体式阻火呼吸阀型号及规格、阻火盘缝隙、测试条件、阻火性能测试内容及结果等。证书上列出的规格覆盖本次招标的所有规格。 6.一体式阻火呼吸阀按照ISO16852标准要求整体进行阻火性能测试,并出具ATEX型式试验证书(该证书的颁布单位须为德国国家物理研究所(PTB)或德国防爆研究院(IBExU)两者之一)或安工院标准符合性试验测试认证。阻火器须按照IS016852标准进行2h耐烧测试。 7.投标人需承诺完全满足《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防爆阻火呼吸阀技术请购书 编号:0319055-321-PR-PR-OTHR002》的技术要求。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9.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和评价(提供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未履行承诺的否决,并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10.接受制造商投标,接受进口品牌销售独家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授权书或代理证:不接受国内产品的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0月25日8:00时至2021年11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投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投标大厅。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11月16日09:00时前与褚峰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聂楠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发票、业绩、装备能力等投标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核验文件的真实性将纳入评审范围,请诚信投标。 (2)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四个操作手册》。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他关于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的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四个操作手册》为准。 (4)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5)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流程和金额正常支付。 (6)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7)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8)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10)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11)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褚峰
   
 
电 话:
025-86486194(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chuf@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聂楠
   
 
电 话:
19852849059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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