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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法兰紧固件(包-B2-高压及大口径法兰)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9-22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法兰紧固件框架协议所需法兰紧固件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扬子石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011A/B/C-4701-11734-B2

    2.项目内容: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法兰紧固件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单盲板
2.00
包-B2-高压及大口径法兰
   
2
单孔板
2.00
包-B2-高压及大口径法兰
   
3
8字盲板
2.00
包-B2-高压及大口径法兰
   
4
法兰盖
2.00
包-B2-高压及大口径法兰
   
5
松套法兰
2.00
包-B2-高压及大口径法兰
   
6
承插焊法兰
2.00
包-B2-高压及大口径法兰
   
7
螺纹法兰
2.00
包-B2-高压及大口径法兰
   
8
平焊法兰
2.00
包-B2-高压及大口径法兰
   
9
对焊法兰
2.00
包-B2-高压及大口径法兰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扬子物采中心仓储车间或买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对以下质量管控内容做出承诺: 1)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2)不得将主要加工、制造、检验、热处理工序或生产进行分包或外协。 3) 原材料供应商应选用2018至今的中国石化材料框架协议供应商及中石化总部管件原材料供应资源招标的中标供应商。 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影响到评标分数计算;未修改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未改变供货范围等实质内容的报价单。 3.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 1)未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2)未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3)投标人未串通参与招投标活动。4)近三年无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4.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近连续三年净利润之和不低于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附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5.提供2021年度任意3个月本企业纳税证明。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6.具有TS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7.具备适用于招标法兰物资的制造设备、热处理设备、高温拉伸试验机和低温冲击试验设备(-196℃)。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与制造设备的合影及设备铭牌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且含拍摄时间水印,时间2021年内,还需对照片包含信息进行简要说明) 8.具有近10年国内规模为800万吨/年炼油或80万吨/年乙烯或大型煤化工(首期项目投资100亿及以上)或100万吨/年芳烃及以上项目标的物资的销售业绩。 9.项目竣工后,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回购条件的产品,按照扬子石化ERP系统移动平均价格回购,无ERP移动平均价格的按原值回购,回购金额不超过业主订单供货总金额的5%。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0.投标人需承诺在项目建设期,安排1-2名人员常驻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现场服务,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12.投标人须承诺自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13.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同规格型号物资的报价不得高于中国石化2021年度法兰框架协议的最高限价。 14.提供近3年法兰口径大于等于DN1400mm、压力大于等于CL2500、单笔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法兰业绩各1份(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9月19日8:00时至2021年9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2日09:00时。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10月12日09:00时前与张峰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杨毅晟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投标商对同规格型号物资的报价不得高于中国石化2021年度法兰紧固件框架协议的最高限价,并以承诺书形式做出承诺。如有故意违反承诺的做废标处理。 2、本框架协议实施最高执行价,入围供应商的单项物资去掉20%最高价和20%最低价后的平均报价为其最高执行价。供应商的单项物资报价如低于最高执行价,按其报价执行,如高于最高执行价,按最高限价执行。如其不承诺以不高于最高执行价执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协议执行: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遇到框架协议未包含的规格、材质,可根据“选取相近规格、材质,价格下靠”原则执行。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根据计划需求数量签订框架协议项下订单合同,不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为保证现场需求,无论批量大小,均须及时交货。 4、如果中标候选人经现场复核结果与投标文件说明的资格和能力不相符,则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后取消该候选人资格,并按同等方法,依评标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替补产生中标人候选人。 5、中标人的最终采购额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实际采购额大小与中标排序结果相对应,只对中标人中标标包的供应范围承诺保护。 6、售后服务:招标方根据需要,在要求投标方进行现场服务时,投标方应至少派出1-2人常驻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服务。 7、招标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对供应商的工厂及其制造过程进行有关招标方所购货物的质量检查或监造,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招标方实施的质量检查,并有义务提供原材料来源和质保书、生产加工工艺、质量控制计划或交货进度安排等相关资料。原材料供应商应选用2018年至今的中国石化材料框架协议供应商。如中石化框架协议供应商无法满足原料采购需求的,应提交其他渠道以供招标人审核。所供物资的原材料原则上通过易派客采购。如存在原材料质保书造假等问题,视为供应商造假,取消供货资格,并上报总部物装部。 8、供应商不得将招标方所购货物的主要加工、制造、检验、热处理工序或生产进行分包。 9、供应商在法兰紧固件制造过程中除产品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外,还需按用户要求完成紧急件加工、技术支持或售后服务工作,紧急需求供应周期在24小时以内,如不能满足,业主有权取消供应商主力资格。 10、所有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及金额汇总表。。

    21.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 (2)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他关于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的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为准。 (3)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4)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流程和金额正常支付。 (5)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6)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10)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张峰
   
 
电 话:
025-86482027(如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zhangf@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杨毅晟
   
 
电 话:
025-57785123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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