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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海水电动蝶阀招标公告

A-A+日期:2024-04-16来源:中国海洋石油招标投标网    

 

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海水电动蝶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海水电动蝶阀
工程项目名称
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海水电动蝶阀
项目概况
浙江LNG三期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穿山北公鹅咀地块,西侧为已运营的浙江LNG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600万吨/年:其中气态外输450万吨/年,液态外输150万吨/年,同步将光明码头改造为LNG专用码头。新建6座27万方LNG储罐,其中LNG管道与浙江LNG一、二期项目预留管道接口联通,同时配套气化设施、公辅设施等。
项目所在地
浙江省/宁波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海水电动蝶阀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610/01
发标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主要技术规格
6 台 10",4 台 16",6 台 24",20 台 40",3 台 56",压力等级 CL150 。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货期为6个月。
交货数量
39台
招标范围
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海水电动蝶阀
出资比例
招标人100%
生产能力
满足本项目需求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此内容需要信息公开):(1)自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48”及以上适用于海水介质的控制蝶阀(含气动或电动蝶阀)已完成的业绩合同。(2)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及到货验收材料。业绩证明资料至少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介质、供货数量、规格型号(口径)。到货验收材料应为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清单应有签字或盖章)。(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3资质要求(开标环节此内容需要信息公开):阀门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阀门),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且证书批准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阀门类型(蝶阀)、温度(-10~38℃)、口径(10"~56")及磅级(CL150)】。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3.4证书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电动执行机构必须提供国家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机构必须为中国国家级的防爆认证机构NEPSI或CQST或PCEC或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同时提供电动执行机构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3.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国产品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2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导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查阅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下载专区中的供应商指导手册,也可拨打系统运维咨询电话:010-84528886。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时在联系人信息页签,严格按下述要求填写: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本次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本次投标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路振兴,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468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E-mail:luzhx2@cnooc.com.cn。3.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4.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97号
联 系 人:刘春弟
电子邮箱:liuchd3@cnooc.com.cn
邮 编:266000
联系电话:053289090763
异议受理人:路振兴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681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denglq@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邓丽琴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路振兴
电子邮箱:luzhx2@cnooc.com.cn
邮 编:300450
联系电话:0226650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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