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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重要安全阀招标公告

A-A+日期:2023-12-27来源: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    

【拓市电招】SEI中海油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重要安全阀95台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拓市电招】SEI中海油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重要安全阀95台(WZ20240117-4607-17622-B1)招标人为中石化国际事业北京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要安全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中压安全阀
95.00
包1-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招标文件中的极重要条款(参数)已经加注星号“★”,卖方的技术报价如不满足任一带星号“★”的条款(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导致投标被否决。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参数)已经加注三角号“▲”,卖方的技术报价如不满足五项及以上带 “▲”的条款(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导致投标被否决。

    3.1.7 ★供货商应具有与本项目安全及泄压阀相匹配的制造装备,并取得ASME制造许可认证/NB证书及钢印,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TS认证)认可的特种设备制造资质,且制造许可证认证的范围应覆盖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

    3.1.8 ★制造商应具有安全及泄压阀型式试验相关的气体试验台或蒸汽试验台。并提供试验台的设备清单和照片。对于低温阀门要求提供相应的低温阀门型式试验报告,且试验温度满足数据表中的低温范围。

    3.1.9 ★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项目安全及泄压阀所有规格型式相匹配的现有产品,并且具有近五年至少1个及以上的新建聚丙烯装置安全及泄压阀批量制造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制造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规格及数量及签署盖章页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其业绩在评标时将不被确认。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0 ★对招标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和规格参数,投标人必须响应,必须提供安全及泄压阀计算书(包括反力)和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计算书和图纸须满足技术规格书和数据表给出的各项工艺参数要求;不得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技术响应。

    3.1.11 ★供货商提供的阀门性能指标应满足安全阀数据表给出的各项要求。

    3.1.12 ★如果阀门所用材料与技术规格书和数据有差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供买方审查。

    3.1.13 ★安全阀及泄压阀技术规格书121600MP-SP06-0001文件中章节3,4,5,6,9。

    3.1.14 ▲安全阀及泄压阀技术规格书121600MP-SP06-0001文件中章节7,8,10,11,12。

    3.1.15 ▲所有文件应使用中文,除压力等级和管道公称尺寸外,计量和重量单位采用SI 单位制。

    3.1.16 ▲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3.1.17 ▲产品制造网络进度。

    3.1.18 ▲售后服务措施。

    3.1.19 ▲供货商应提供安全阀的安装程序文件或者手册,并提供现场定压服务和必要的指导安装。

    3.1.20 ▲当业主通知供货商需要提供投产运行、现场或售后服务时,供货商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指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现场。

    3.1.21 ★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项目安全及泄压阀所有规格型式相匹配的现有产品,并且具有近年来(2018年1月到2023年12月)至少1个及以上的聚烯烃装置安全及泄压阀批量制造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制造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规格及数量及签署盖章页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其业绩在评标时将不被确认。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22 ★ ▲条款描述如与技术规格书存在矛盾,以资格条件为准。

    3.1.23 ★供货范围不少于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3.1.24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1.25 交货期和付款比例不作为否决条款

    3.1.2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6日 8:00时至2024年1月2日 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6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1月16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
地 址:
北京INN3号楼8层(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地铁朝阳门站G、H口出)

邮 编:
100000
邮 编:
100000

联 系 人:
钟丹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10-84877326
电 话:
010-59963587

电子邮件:
zhongdan@sei.com.cn
电子邮件:
wzzhouyh@sinopec.com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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