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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2023年11月-2024年10月石脑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石脑油(包-B3-炼油用石脑油)招标公告

A-A+日期:2023-10-16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石化2023年11月-2024年10月石脑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所需石脑油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燕山石化,茂名分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广州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1026A/B/C-0615-13656-B3

    2.项目内容:中石化2023年11月-2024年10月石脑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炼油用石脑油
410000.00
包-B3-炼油用石脑油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中石化各相关使用单位指定交货地点,详见附件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范围含有石脑油;流通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含有石脑油。 2.投标人自有运输工具须提供以下运输相关资质证明;投标人外委运输须提供覆盖框架协议有效期的运输协议及第三方运输公司的以下运输相关资质证明。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石脑油3类,C5C6石脑油 2类1项 ); 运输公司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车头和挂车行驶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危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罐车检测报告。接下条 3.接上条 2.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许可范围必须是沿海水路的成品油运输及化学品运输。3.提供与火车危货运输办理站或专有铁路线签订的危货运输合同。 4.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符合石脑油存储要求的自有储罐证明或租赁储罐协议(普通石脑油罐容量大于10000吨),并出具相应罐体有效的年检证明,其中租赁储罐协议有效期必须在一年以上,且覆盖框架协议有效期。提供储罐照片,储罐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企业储罐所有权证明。 6.生产商需提供距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原料采购发票复印件;流通商须提供与石脑油生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须覆盖资格预审有效期,且生产商是未参与本次中国石化石脑油招标生产商标包的投标人,同时提供签约生产商的相关生产资质,可以提供多份采购合同。 7.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合法注册和外部独立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和财务审计报告、税务局出具的所得税纳税凭证。 8.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本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自标书售卖期为止半年内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证明。 9.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文件中所列《供应商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4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0月14日8:00时至2023年10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30时。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0月26日09:30时前与张毅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双印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框架协议签订后,中标人为生产商的,各使用企业自行与第一阶段对各自企业报价的供应商商定定点直供事宜,双方只确定定点直供计划量并办理相关手续,待国税总局审批后,第二阶段开始,定点直供供应商中标后企业结算价格为供应商报价减消费税。定点直供计划量执行完后,价格按供应商报价执行。 2.对一个季度内累计延迟交货超过3次的供应商,除扣除延迟交货违约金外,暂停其三个月竞争性报价招标。 3.石脑油中标服务费按照实际执行数量收取,每吨3元。。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8198786。二、费用支付提示:(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提示:(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四)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张毅
   
 
电 话:
021-58661528(优先邮件联系)
   
 
电 子 邮 件:
wzzhyi@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陈双印
   
 
电 话:
022-63804849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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