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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微量水分析仪招标公告

A-A+日期:2023-06-26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微量水分析仪
招标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微量水分析仪
标段(包)编号:23-CNCCC-HW-GK-1253/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馏分油五期项目),为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内建设项目,亦为中国海油炼化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内建设项目。 本次拟招标的是应用于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25万吨/年烯烃分离装置的11套微量水分析仪。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微量水分析仪
主要技术规格:微量水分析仪主机为至少4通道的多通道主机,采用氧化铝电容原理(气体测量带动态压力补偿,液相测量带动态温度补偿和饱和常数设置功能),露点精度:±1℃,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数量:11套
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3)投标方必须提供产品防爆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NEPSI、CQST、PCEC或其他国际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
4)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同意其为本次投标提供该产品的合法正式授权书。投标人以自己制造/集成的货物参与投标并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给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业绩要求: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产品应具有至少2个国内业绩,每个业绩至少包含6套投标产品,框架协议订单或同一项目的多个合同累计为同一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签字有效)。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及对应清单、到货验收材料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未包含以上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无
其他要求: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6月25日到2023年06月30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
特殊说明: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
联 系 人:冯群
电子邮箱:fengqun2@cnooc.com.cn
邮 编:315812
联系电话:0574-56777956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阎俊琦
电子邮箱:yanjq2@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7984

异议受理人:阎俊琦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7984
投诉受理人:冯群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574-56777956
投诉受理人邮箱:fengqun2@cnooc.com.cn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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