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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工程塑料尼龙颗粒招标公告

A-A+日期:2023-01-16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大庆油田三级物资招标

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工程塑料尼龙颗粒招标

 

                  招标编号:2022WZGK46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生产所需工程塑料尼龙颗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 2 名的为中标人。且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中标人,与用户签订60%份额的合同。综合评价得分第2名的中标人与用户签订40%份额的合同。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4年12月31日(定商定价)。

2.3 交货日期:交货期为用户规定期限内。

2.4 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大庆)。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注册资本必须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计算);

3.2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1投标人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工程塑料尼龙颗粒”或“尼龙塑料颗粒”或“尼龙66塑料颗粒”或“工程塑料”或“塑料颗粒”或“工程塑料颗粒”或“塑料制品”任一字样,可有前缀或者后缀,体现以上文字即可。【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查询网址:www.cnca.gov.cn)】(证书的颁证日期或换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3.3投标人为制造商指定的唯一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同时提供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授权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所提供的授权书须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的全部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3.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工程塑料尼龙颗粒”或“尼龙塑料颗粒”或“尼龙66塑料颗粒”或“工程塑料”或“塑料颗粒”或“工程塑料颗粒”或“塑料制品”任一字样,可有前缀或者后缀,体现以上文字即可。【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查询网址:www.cnca.gov.cn)】(证书的颁证日期或换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有失信行为,则保留查询截图存档,如没有失信行为,则无需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01月 14日09:00:00至 2023年 01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 年 02 月 07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现场开标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东区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准时参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审查资料原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6万元(大写: 陆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孟欣

联系电话:  0459-5394476

 

招标人: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  

联系人:乔元春

联系电话:13555528804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公告附件:投标人注册及报名相关流程2020.11.24(1).zip 供应商打码须知.rar 采购技术文件.pdf 货物需求.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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