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XJCF-21120
海南精细化工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塔器包1
中海油富岛(海南)化工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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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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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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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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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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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JCF-21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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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精细化工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塔器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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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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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海南精细化工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塔器包1
19台套
合同签订后6个月,延期超过8周投标将会被拒绝。
急冷塔、回收塔、脱氢氰酸塔、干燥塔、成品塔为海南省东方市八所港码头交货,其余设备为招标方现场板车交货。
项目概况:海南精细化工项目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建设范围包括20万吨/年丙烯腈装置、7万吨/年MMA装置、21.4万吨/年SAR装置、12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及外围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7.7亿元,占地面积约21公顷,计划工期28个月,预计于2022年11月份建成投产。 塔器包1共19台设备,总重约680吨。 为了保证设备制造进度和质量,本次采办项目为丙烯腈项目37台塔器,划分为两个标段,BXJCF-21120为标段一,BXJCF-21121为标段二,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排序相同,将根据投标人上述两个标段的中标意向进行授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中标意向。
海南东方市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上述证书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3) 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营业收入平均需达到3亿元以上。 (4) 本次招标仅接受生产商/制造商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投标人须持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A1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 2 业绩要求: (1)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为准)以后有2台单台制造重量不低于300吨塔器制造业绩; 上述业绩要求需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无价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日期、设备名称、设备重量。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日期、设备名称、设备重量,均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其他要求:投标人加工能力和设备要求: (1)整体热处理容积5m(宽)*5m(高)*25m(长)以上的热处理炉,长宽高均不能小于以上数据; (2)具备钢板冷卷厚度150mm及以上的能力; (3)室内应至少有2台单台起吊能力不低于250吨行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021-02-07 到 2021-02-1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投标人线下汇款,将汇款凭证上传至采办系统后,需在系统点击收款方确认,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0元
2021-03-10 09: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1-03-10 09: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无
联系方式
中海油富岛(海南)化工有限公司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园区三路6号
焦虎
jiaohu@cnooc.com.cn
572600
13976438391
汇款信息
中海油富岛(海南)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9558830200999023203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