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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首站输气工程撬装设备采购招标(变更)

A-A+日期:2020-09-07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淮武支线潢川分输站-环信阳市天然气长输管线潢川首站输气工程撬装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变更) 
   招标编号:CMEETC-207XI116MM28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武支线潢川分输站-环信阳市天然气长输管线潢川首站输气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信阳中石油昆仑民安燃气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气源接自淮武支线潢川分输站,止于潢川首站,新建潢川首站 1 座,占地面积3664.63㎡,DN508管线1.001KM,管道设计压力6.3MPa,年输气量5.73*108Nm³。潢川首站设置进出站ESD及清管器发送装置,过滤、计量、放空、排污等功能,主要设备具有过滤、计量、外输等功能,设备均按照一用一备设置。

2.招标范围:与工艺设备橇有关的全部设备和计量检定软件、系统设计、培训、系统集成及制造、编程组态、FAT、装箱发运、现场安装及通电试验、现场调试、SAT、投产、项目管理、售后服务等。并对所提供的过滤、计量等系统的功能、技术、质量、进度、服务负全部责任。在本数据单中未提及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内容和工作也在供货商供货范围之内。采购设备详见附表,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数据单及工艺流程图。

3.交货日期:合同生效60日历日

4.交货地点:信阳市潢川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能力的本国厂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A 级)》或权威部门颁发的同等资质的橇装设备生产许可证书。 

4.具有类似于本项目丰富的天然气管道工艺和计量系统及其相关自动控制系统方面的经验和业绩,并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的产品以及系统集成和技术支持的能力。能根据所提供的资料独立的配置、完成整个系统并使其完全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5.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强大的技术实力、系统集成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技术能力、充足的人力资源。 

6.提供近五年内不少于30套的类似成功使用业绩,并提供可核实的业绩证明。包括:公司总销售额、销售额、生产规模、用户评价、相近口径、相近压力等级的设备,主要客户、主要客户联系人、使用单位地点及其联系电话、近期供货合同复印件。

7.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的技术人员应是在橇装系统方面的专家,近5年内有多项与本项目类似工作业绩。

8.投标人具有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其产品范围。

9.投标人所提供计量设备具有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并符合其产品范围”。

10.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投标文件制作时未附查询结果截图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将购买标书汇款凭据(凭证请标注招标编号MM286)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准备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地址,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地址。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3.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备注栏、摘要栏标注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MM286,否则将无法查收和办理退款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柒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人公司的基本帐户转账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基本帐户,并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联 系 人: 田维雪                         

邮    箱:13699128623@139.com

电    话:010-88018616/7/8-8033 13699128623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帐 户 名: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955 8850 2000 0059 9915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3 日 

附件
   设备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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